黄恩浩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道德规范对公民提出了适应形势变化的新要求。然而,一些公民没有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做出不佩戴口罩,执意聚会、聚餐,强行进入封闭社区,散布、传播谣言等不道德行为,对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了威胁。
这些不道德行为的产生,主要反映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三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认识事物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够。公民良好的道德实践是建立在尊重和把握客观规律、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疫情期间,公民保持谨慎的态度,听取医学、流行病学专家的科学意见,是应当且必要的。但部分公民对科学指导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或存在侥幸心理,因而导致了不道德行为的产生。
二是缺乏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正确认识。个人是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在社会危难时期,个人的发展也受到威胁。一些公民不服从管理正是割裂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一些公民在疫情中囤积居奇,倒卖医疗物资、发国难财,显然是损害集体利益以谋求个人利益,却将个人与集体对立了起来。
三是未能形成稳定的法律意识和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包括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前者要求公民遵守现行法律,后者要求公民形成以权利义务关系为基础的法治观念,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在疫情期间,公民的权利义务内容与道德规范要求随之改变,此时,一些公民不能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保持良好的道德水平,出现一些不道德的行为。
针对以上不足,需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应对: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和教育。马克思主义认为,应当秉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考察客观事物,积极应对,否则,就不能把握客观规律,尊重真理,更难以达到善的高度,遵循道德原则。因此,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融入各项实践活动,培养人们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科学研究、社会管理和日常生活。
二是要营造公民个人与社会的良善关系。要把握道德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明确“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基本要求,将公民发展和社会进步相统一。要加强社会共同体的组织和建设,并形成与国家法律、制度相匹配的各类规章制度,使公民在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集体中找到自我认同感,养成遵守集体共同意志的意识。
三是注重公民道德品质的养成。要注意道德教育的方法,避免把道德教育仅作为一门学校课程,进行规范知识传授的灌输式教育,加强道德情境教育,引导受教育者在具体的真实道德问题中进行道德选择,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从而形成稳定的道德品质。
通过加强道德制度化建设以弥补道德规范自身的“软弱性”。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将违反道德原则的行为主体作为联合惩戒的对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制度环境。其次,通过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发挥制度惩恶扬善功能,发挥舆论作用,让人们从典型道德案例中强化道德感。最后,要通过制度安排和社会管理,营造鼓励公民做出道德行为的良好环境。如在疫情期间铁路、客运、民航部门实行免费退票,国家电网实行居民用电客户采取欠费不停电等措施,为公民疫情期间减少外出的道德行为提供助力。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无疑是一场灾难,但辩证地看它也是加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一次重要契机。通过对疫情中的公民不道德行为进行反思,可以让我们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方向和方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公民在对道德原则有基本认知的前提下,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并在道德情境教育和道德制度化建设的作用下形成更加稳定的道德品质,通过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将更有信心推动全民道德素质达到一个新高度。(作者单位为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中国社区报20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