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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推进婚俗改革工作
传文明新风 建和谐家庭

时间:2021-06-04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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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弘扬传统美德,拒绝高价彩礼,摒弃婚礼陋习,追求文明、喜庆、简朴、温馨的订婚、结婚仪式……”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政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等联合举办了一场集体婚礼,并在婚礼现场发出了“倡文明婚俗、扬传统文化”的倡议,号召广大青年破陈规、除陋习,传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新人,建和谐家庭。

近年来,集宁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拓展婚姻登记便民服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举办婚姻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弘扬家风家教传统文化,有效推进了婚俗改革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 强化部门联动

集宁区完善顶层设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婚俗改革工作。制订了婚俗改革实施方案,切实推动婚俗改革工作创新发展。印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开展移风易俗”等婚俗改革内容列入测评体系,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立了由集宁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婚俗改革领导小组,在区民政局设办公室,完善了工作机制。

各部门联动,统筹利用资源,区民政局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妇联在婚姻登记处联合设置家庭辅导调解中心,形成工作合力。该中心旨在搭建家庭调解专业化平台,健全家庭纠纷调解机制,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满家庭。

创新便民举措 提升服务水平

集宁区层层落实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婚俗改革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便民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

集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展颁发结婚证书服务,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实现了颁证常态化。在简单却不失庄重的仪式中,让新人认识到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推出全年预约登记制度,方便群众在休息日、节假日登记结婚、补领婚姻证书等。稳步推进婚前辅导工作,帮助新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缓解紧张情绪,在婚姻登记处播放增强家庭观念、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等内容的宣传片,让新人学会正确处理婚姻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注重宣传引导 营造浓厚氛围

2019年,集宁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联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开展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明确将反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提倡婚俗文明、婚事简办等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2020年,引导群众签订争做文明婚俗践行者的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婚俗文明的认识,增强参与婚俗改革的自觉,夯实婚俗改革工作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提倡由红白理事会操办婚礼,统一标准、统一规格,不搭建彩棚,邻里间只祝贺、不随礼,不过度索要彩礼,不巧立名目索要其他礼金,有效推动了“喜事雅办”、婚俗文明。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宁区强化宣传引导,精准投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公益广告。做好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宣传工作。注重发挥融媒体中心作用,推出了一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贴近百姓的宣传作品,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婚俗改革。广泛开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文明婚俗文化等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对婚俗改革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联合餐饮服务企业,通过张贴文明婚俗倡议书,号召新人杜绝低俗婚闹行为,文明节俭办婚事。

集宁区在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中,将婚俗文明、家风家教家训列为重要的考核项目。通过评选活动,使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淳朴民风得以传承。同时,建立婚俗改革长效机制,获得文明称号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一旦出现不文明婚俗行为,将被取消荣誉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供稿)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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