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

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 正文

发挥基层“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结合作用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时间:2020-03-23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字体:    打印

向春玲

  抗击疫情,有效治理突发公共危机,不仅是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大考,也是对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考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当前,基层城乡社区成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前沿阵地,更要发挥好党领导下的自治、德治和法治三治结合的积极作用。

  发挥基层自治作用,激发社区疫情阻击的内生动力

  首先,要发挥基层自治作用,激发社区抗击疫情的内生动力。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对个人、社会和国家都造成了伤害,抗击新冠病毒传播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在现有的基层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居民的自治作用是当前社区防控疫情的重要举措。城乡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向群众宣传抗击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宣传普及科学预防新冠病毒的知识和方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其次,适应抗击疫情的需要,通过居民或村民议事会制订和修订村规民约,把抗“疫”新规纳入到社区“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中去,规范居民行为,提高居民自我防护的自觉性和参与抗“疫”的积极性。目前,“抗‘疫’的事就是我们自己的事”成为越来越多居民群众的共识,许多城乡居民能自觉进行自我居家隔离,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带头履行自治公约,管好自己、管好家人。

  最后,用积分制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目前,一些城乡社区实行积分制进行居务村务的管理。在抗“疫”斗争中,为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他们将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与积分制挂钩,落实“勤洗手、少出门、不聚会、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积分标准。这些平时建立的自治机制很多在抗“疫”斗争中都发挥了有效作用。

  发挥德治作用,提高居民抗击疫情的凝聚力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的一段特殊经历,不仅考验着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同样也是对人性和国民性的一大考验。我们看到,这次抗击疫情的斗争已经把个人、社会和国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国家”是中国传统文化特有的概念,“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国紧密相连,不可分割。中国传统社会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德治逻辑。2019年末至今,许多平凡的人在国家需要的时候自觉承担起抗击疫情、保家卫国的重任,体现出个人对自己国家和人民所表现出来的深情大爱,体现出个人对国家的一种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大地上出现了中国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局面。这不仅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展现了危难面前中国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国民性。可以说,抗击疫情使我们国民经受了一场爱国主义的洗礼,也使国人对个人与国家关系有了全新的认知。

  大家认识到,抗击疫情谁也不能置身事外,积极参与和投入防控阻击战已经成为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这场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具有传染性强、潜伏期长、危害性大等特点,国家抗击疫情的斗争对人的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自我防控是当前最有效的途径。绝大多数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不出门、不聚会、戴口罩、勤洗手”等居家隔离的规定,履行了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但是,疫情暴发以来,也出现了个别病毒感染者隐瞒病情到公共场所活动而导致密切接触者上千人被隔离,也有人利用网络大肆传播虚假信息,造谣传谣,煽动群众的负面情绪、扰乱社会秩序等等。这些行为严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扰乱社会秩序,有的甚至影响了国家抗“疫”斗争的战略部署。这些行为遭到社会舆论的批评,有的甚至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

  发挥法治作用,保障抗击疫情依法有序进行

  现代社会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追逐利益的意识增强,破坏道德规范的行为也不断增多,带有强制性并从外部规范人们行为的法治方式日益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体球网总书记多次强调“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来势凶猛,充满了不确定性,各地为防控疫情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措施,大部分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有的防控举措简单粗暴,明显违背群众利益,也违背相关法律。为此,中央特别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第一,要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善于运用地方立法权,加强抗灾领域的立法工作,补充相关的法律条规,做到抗“疫”治理有法可依。第二,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做到有法必依,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基层抗“疫”斗争中,仅仅依靠道德约束是不够的,如果一些人的行为突破了道德底线,扰乱社会抗“疫”秩序,给他人、社会或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就需要依靠法治的强制力量,使无序的行为变得有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第三,要加强全民法治教育,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意识。越是抗“疫”非常时期,越是不能偏离法治轨道,越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群众的法律普及宣传力度。提升全民抗击灾害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确保合力战胜疫情。(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社教研部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3.23)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