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晓明 通讯员 许 靖
夏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黄村乡黄泥墩村碧水湾迎来了一拨拨游客。沿着蜿蜒的道路前行,碧水潺潺映入眼帘,游客们在玩沙、戏水中畅享乡村里的惬意生活。
在这幅动人的图景背后,是黄泥墩村持续多年的社区治理努力。从昔日的“上访村”变身现在的“明星村”,黄泥墩村里的大事小情都用上了“阳光票决”制度,建立起了“以党建为引领、以‘阳光票决’为核心、以党员群众为支撑”的议事机制,经过提出议案、讨论论证、监督实施等多项环节,让村中事百姓议、村中事百姓决。
黄村乡党委书记刘华表示,村务“阳光票决”制,像一缕阳光照进山村,让黄泥墩从曾经的“阴暗角落”,走进如今的“高光时刻”。
昔日“心结”重 干群隔阂深
提起昔日的黄泥墩村,当地的人们印象十分深刻,一方面,区位优势明显,生态资源得天独厚。可另一方面,这是有名的“吵闹村”“上访村”,干群矛盾尖锐,村民上访不断,看不到发展的希望。
虽然已经过去了将近10年之久,可黄泥墩村会计刘德林依旧记得当时的乱象。村主任刚上任时,副乡长在台上讲话,村民却起哄:“不要搞这一套。”会开到一半,草草收场。
面对村民的不信任,村干部心有不甘,总想着为村民做点事,改善干群关系,凝聚力量共同为黄泥墩村的发展蹚出一条路子。经过研究,村委会决定拆掉废弃的小学校舍,建立文化礼堂。
礼堂刚建好,不少村民竖起了大拇指,可村民刘如琴拎着锯子,上来就锯掉了西北端的一个檐角。理由很简单:檐角正在她家门口上方,车辆进出受影响。没办法,村里只得把屋檐往里缩了50厘米。
“表面上,缺掉的只是一个檐角,实际上,缺失的是村民对干部的信任。”刘德林说。
继文化礼堂之后,一场修路的风波又让村干部陷入舆论漩涡中。把村里的路从1米拓宽到3.5米,这本是一件惠及所有村民的好事,村民却发生了重大分歧:有的村民说能走就行,不必花费资金扩宽。有的村民要开车,想修得更宽。被占地的3户村民则直接提出了三万至五万元的补偿。
顶着各种压力,这条路最终修成了。可依旧有村民不认可,认为修路过程财务不公开,怀疑干部吃回扣。好好的一件民生实事,就这么成了村干部的糟心事。
2014年初,在外面做生意的乡贤周宏伟回村当选党支部书记,希望带着黄泥墩村打个“翻身仗”。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周宏伟和村干部挨家挨户走访村民,深入了解村民心声。
走访中,周宏伟和村干部总结出干群互不信任的原因:根子在村务信息不透明上。在村民看来,村里大小事务一般由村“两委”干部开会通过,村民看到的只是冰冷的数字和村务公开栏内专业的表述,对村里的工作并不知情。村干部们也委屈:做得再多,村民也不支持、不信任。
阳光下搭“心桥” 村中事村民议
如何找回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信任,搭建干群间的“心桥”?黄泥墩村“两委”将目光聚焦在社区治理上。
周宏伟认为,把村庄治理好,公开透明是关键。在上千名村民中,选举产生了53名村民代表,村里重大事项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搭建了“阳光票决”的基本框架。
黄泥墩村还把乡贤智囊团引入“阳光票决”中,邀请乡贤代表列席村务联席会议,并积极建言献策。最终,形成了以“党建为引领、‘阳光票决’为核心、民主法治为载体、乡贤智囊团为支撑”的基层治理体系。
“阳光票决”,在黄泥墩村搭建了交流的平台,干群之间心连心,劲往一处使。村里的大事小情,在阳光下深入持续推进。
两年前,黄泥墩村希望打造“碧水湾乡村旅游综合体”。如何避免“民心事变糟心事”的窘境,成为周宏伟等村干部的“头等大事”。
建设碧水湾项目,需要拆旧房、拆旧农家乐、砍竹林,每一件事儿都与村民的切身利益相关。村民主动提出:“大家用‘票决’议一下。”
会上,周宏伟给大家仔细讲解了“碧水湾乡村旅游综合体”的发展思路和预期效益。原农家乐负责人刘连付主动表态,拆除农家乐。不少村民提出,全力配合,拆除旧房。看到前景,不少村民自愿入股,与村集体共同筹集500万元资金,注册公司运营碧水湾项目。
据周宏伟介绍,碧水湾项目今年“五一”开业,当天就获得收益5万多元。预计今后每年增加村集体收入20万元。周边的民宿也火了起来,全村年旅游收入预计将突破1000万元。
据统计,自实施村级事务“阳光票决”以来,黄泥墩村共表决村级重大事务70余项,各项事务“票决”赞成率达97%,村民知晓率达98%,满意率90%以上,得到了本村党员群众的高度认可和支持。如今的黄泥墩村,民风变正了,村貌变美了,产业变旺了,变得越来越好了。
开门决策赢民心 村中事情村民定
实地参观黄泥墩村阳光票决的经验和做法后,莲都区各街道(乡镇)相关负责人纷纷点赞“黄泥墩经验”。
周宏伟介绍说,通过党员群众建议、村党支部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乡镇(街道)党(工)委审议备案、“票决”前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票决”、“票决”后公开七步“阳光票决”后,“票决”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实施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基于黄泥墩村的成功实践,莲都区决定在全区推广。截至目前,已经在180个行政村推广,覆盖率86%,通过“阳光票决”制实施的村级事务达到了1098项,今年年底覆盖率将达到100%。
“应到代表19人,实到13人,参与人数达标。同意13人,弃权0人,通过修路计划。”随着计票人员宣读结果,大港头镇大港头村“阳光票决”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原来,在大港头村,通往村公墓的道路崎岖狭窄,村民上山祭祖时,经常有人摔倒受伤。为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大港头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大港头公墓道路扩建”事项进行民主决议。通过“阳光票决”,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与监督的权利,村民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加强,参与村庄建设更热情。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局长廖翊惠表示,“阳光票决”制在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与推行“阳光村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变”:决策主体变“少数决定”为“多数议定”,决策方式变“举手表决”为“自主票决”,决策程序变“闭门决策”为“开放决策”。实行“阳光票决”,丰富了基层社会治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的制度实践,找到了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使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