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俊 王正玲
记者从上海市民政局获得信息,上海在困境儿童保护方面再出“新政”。日前,市民政局牵头,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上海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今年6月1日起实,将为该市困境儿童编织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保护网,为全市困境儿童送上了一份节日礼物。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流动,在特大型城市上海出现了困境儿童,这些儿童因父母离异“失踪”或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或犯罪被判刑等其他原因而失去监护。在家庭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如何保护身处困境的儿童?2017年5月,上海市政府出台《体球网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开启了上海市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之路。一年来,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出台配套文件,协调解决困境儿童个案,编织安全保护网络,推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落地生根、渐成体系。
“朵朵”是上海市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的案例。四年前,刚出生的朵朵,便因新生儿疾病被转至上海市儿童医院治疗。一个月后,当她病情好转可以出院时却被父母遗弃:父亲“下落不明”,母亲“拒不抚养”。在医院多次联系孩子生母未果的情况下,市民政部门承担起孩子的临时看护责任,继而司法部门依法进入刑事程序,以“遗弃罪”判处孩子母亲有期徒刑,接着民政部门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其母亲对孩子的监护权,指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为监护人。
继“朵朵”案之后,上海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再次处理了两起因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儿童陷入困境的案件,司法部门对违法犯罪人员均给予了刑事处罚,并撤销了其监护人资格。
对于如何为困境儿童解生活之困,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蕊作了介绍: “自今年1月起, 上海市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月1800元,这一制度有效弥补了因父母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由祖辈或其他监护人、单位实际照料儿童无基本生活保障的空白。”据了解,截至5月底,上海已有216人申请到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
《实施意见》出台一年来,上海着力建立健全由民政部门牵头,妇儿工委、公安、财政等多部门共同参与,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协同联动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网络”。民政局下属的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承担全市困境儿童相关具体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指导,对部分困境儿童的临时养育。
而此次《操作规程》的实施,将为政府各部门“无缝衔接”保护困境儿童提供可能,为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护搭建平台。规程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在报案的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告所属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获得信息后要及时通报同级民政部门;公安机关接到相关报案后应当立即出警处置,据实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必要时可带离危险处境;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困境儿童调查评估,据此及时跟进采取帮扶措施;在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场所满3个月,无人提出照料困境儿童的将启动会商程序,根据会商结论,决定通知监护人领回或提起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