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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保障列入孝昌县精准扶贫“二十法”

时间:2018-05-0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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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孝昌县紧紧围绕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六部委《体球网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政策、对象、标准和管理四个衔接,做实精准扶贫兜底保障,筑牢民生底线。

孝昌县现有农村低保23702人、农村五保2643人、农村分散供养孤儿81人,三类对象占全县农业人口4.3%,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8%。月发放生活保障资金831.1万元,预计全年发放10804万元。

兜底保障扶贫为孝昌县精准扶贫“二十法”之一(“二十法”是以光伏产业扶贫模式、稻虾综合养殖模式、温氏生态养猪模式、鸿翔养鸭模式、青禾园养牛模式、支部引领的七里模式、农户代管京穗模式、联村种植太子稻模式、自主发展果茶模式、农家乐发展模式等产业类“十法”为主,以连片开发的绿色板块模式、生活保障模式、医疗保障模式、教育保障模式、住房保障模式、金融贷款扶贫模式、就业创业扶贫模式、就业培训扶贫模式、农村电商扶贫模式、郭氏基金社会扶贫模式等政策类“十法”为辅),主要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口,通过实施农村五保、农村低保等生活保障兜底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对无发展潜力的重点贫困人口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对一般低保户通过“五个一批”逐年脱贫。

加强政策衔接

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孝昌县建立民政、残联、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兜底保障政策衔接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对象认定上的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县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残疾人信息比对,及时调整相关部门数据,实施动态管理。农村低保、五保对象纳入扶贫建档立卡20780人,占保障人数的79%。实施临时救助、贫困助学、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加大帮扶力度。

2017年,该县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395人、农村五保对象162人,退出农村低保3165人。实施临时救助416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14.64万元,开展贫困助学129人。

提高救助标准

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孝昌县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动态调整机制,从20184月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680元、8880元、1.5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480元、840元、3600元,保障标准均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农村低保实行按标施保,差额补助,建立保障线标准与人均补助标准同步提高机制。

4月,对全县所有农村低保、特困人员进行了分类提标,农村低保一般对象每人每月提标25元,兜底保障对象每人每月提标4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提标70元。对无发展潜力的重点贫困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兜底对象年人均补助达5280-588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助达3087元。落实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认定农村特困人员2643人,半失能人员136人、失能人员 92人。

落实两项补贴

确保困难残疾人精准救助

该县民政局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配套资金,积极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确保残疾群众全面知晓政策内容;积极与县残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衔接,确保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依托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和残疾人保障系统加强审核审批,建立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以保障残疾群众的权益,确保精准救助。

对低保家庭中持证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7年,该县取消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对象各508人、85人,新纳入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对象各162人、1067人。目前,纳入残疾人生活补贴4713人、护理补贴7762人,实现应补尽补;受理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539人。

落实医疗救助

加大健康扶贫力度

孝昌县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工作,加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力度,改变医后救助由村(社区)初审、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工作流程,医疗救助前移至县医保服务中心窗口,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集中结算,简化工作流程,医疗救助更加便民快捷。

2017年,该县实施医疗救助6791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396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394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769.9万元;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3641人次,支出救助资金994.28万元。按人均180元标准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人数30511人,支出资金549.2万元。今年1-3月,实施医疗救助1939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06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133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55.2万元。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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