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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比我的家人还要亲”——广东省阳江市推进社会化养老满足老人多样需求

时间:2018-06-07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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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伟涛

“这里的医生好,护士也好,比我的家人还要亲。”夏日的上午,在广东省阳江市江华颐养院宽敞的走廊里,几十位老人悠闲地纳凉聊天。一看见颐养院副院长陈小琼走过来,85岁的李奶奶马上拉住她的手,述说着自己的感受。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近年来,阳江市出台多项政策,鼓励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为老人提供多样化的选择。目前,该市已有14家民办养老机构、11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800多个老年活动场所覆盖城乡

阳江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陈飞昌介绍,目前,阳江市共有各类社会养老机构66家,其中,公办社会养老机构3家,已获得行政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14家。全市共建有农村幸福院、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点(站)、老人活动场所等800多个,基本覆盖城乡社区。  

为构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该市先后出台《老年人优待办法》《体球网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等养老服务政策性文件,规范和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同时,出台补贴扶持政策,先后完善用地保障、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对经县(市、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新建、改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和新增床位补贴,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2017年,全市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1910张,补贴金额约191万元。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阳江市财政投入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共3.65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项目建设5076万元。2017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比例超过50%。2018年,市本级预计安排福彩公益金2490万元,按照预算规划,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390万元,占比55.8%。

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养老

社区有服务站,村(居)有幸福院。近年来,阳江市加快推进乡镇老人活动中心、村(居)委会老人活动场所的更新改造,从过去以机构建设为重点向机构建设与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并重转变。充分利用家庭和社会养老资源,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设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工作服务点,让老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得到家政保洁、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康复护理等服务。

引进社工服务,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根据“以老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该市已在江城区南恩街道居家养老中心、阳江市养老院等机构引进社工服务,让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福利工作,提高为老服务水准。社工的介入,还能帮助老人解慰藉、抚情绪,向往新生活,安度晚年。

建立基本规范和等级评估监督制度。该市要求,各级政府尽可能地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形成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机制。同时,在镇(街道)和社区设置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日托照料和上门服务等方式为社区住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引导和鼓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医疗文化单位、家政服务公司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培育发展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此外,重点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制度,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等具有岗位资质的专业人员。到“十二五”末,该市养老机构院长培训上岗率达100%,养老护理员培训上岗率达90%以上。

医养结合“小病不出院大病不耽误”

位于阳江市阳东区的江华颐养院由阳江江华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占地面积达6000多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多张,阅览室、棋艺室、书画室等一应俱全,医养结合的模式和儿女式照料的医护团队,让入住老人在园林般的环境中安心养老。

82岁的许奶奶是颐养院的第一批入住老人。由于之前一直在家独居,生活没有规律,也不爱与人交流。刚到颐养院时,她白天睡觉,晚上到处转。“一不留神,她就走出房间在院里转,我们经常晚上到处找她。”陈小琼说,经过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和引导,老人慢慢调整作息时间,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棋牌、唱歌等活动,人也变得开朗起来。

“与普通养老机构不同,江华颐养院以医院为依托,拥有专业的医疗服务。院内设有自理区、护理区、康复区、治疗区等,有专业医生24小时驻院看护。”陈小琼表示,完善的医疗设施,可以保障入住老人“小病不出院、大病不耽误”。

陈飞昌告诉记者,针对老人的实际需求,阳江市正在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发展模式,重点扶持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经卫生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养老服务机构,可设置医疗机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其收养人员中的参保人员,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目前,全市已有11家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可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院),为老人提供医养一体的服务。”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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