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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政:压实兜底责任 落实七项工作 决战脱贫攻坚

时间:2018-11-13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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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可婕  石泉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弱有所扶”,是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实践遵循。兜底保障讲的是政治,干的是民生,体现的是大局,是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具体体现。近日,在谈到云南省脱贫攻坚工作时,省民政厅厅长孙青友表示,2018年以来,云南省各级民政部门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自觉践行“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精准对接“两不愁、三保障”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目标任务,狠抓七项工作落实,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调整厅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出台体球网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深入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体球网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等系列政策文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打好易地扶贫搬迁、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脱贫振兴、迪庆藏族自治州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深度贫困脱贫等五个“攻坚战”。厅主要负责人向省委、省政府签订递交责任书,牵头推进兜底保障扶贫责任落实,并确保资金项目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向属于国家“三区三州”的迪庆州、怒江州重点倾斜,助推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把兜底保障工作纳入贫困退出、行业扶贫等考核范围,坚持定期督查、随机督查和年度评估,追责问效促落实。开展脱贫攻坚“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对标对表全面查摆问题,对岗对责深入分析原因,边查边改扎实抓好整改。由厅领导带队分片包干通过“蹲点乡、抓住县、联系州、解剖村”的方式,了解情况、督促指导,确保基层政策理解准确,工作执行有序。

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落实兜底保障职责任务。完善农村低保制度,适当扣减家庭成员因残疾产生的康复、护理和辅助器械配备产生的个人自负费用;因患大病、重病,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发生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接受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产生的个人自负学杂费和必要的就业成本,推动农村低保对象从收入型贫困向综合型评定转变。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通过足额发放低保金、供养金,确保实现“不愁吃、不愁穿”。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宣布脱贫后可继续享受农村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给予半年至1年的渐退期,帮助稳定脱贫。截至8月底,全省有农村低保对象261.34万人,有134.99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保障范围;有农村特困人员11.9万人,有3.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供养范围。今年7月起,全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年3500元,确保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月-8月,全省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41.47亿元。

积极做好医疗救助,做好“四重保障”。按照标准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报销到90%。实施县级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并依托基本医保系统,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窗口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1月-8月,全省累计救助困难患者249.4万人次,支出资金5.66亿元。

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制度。精准认定特困人员,完成特困人员信息系统录入。今年7月起,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665元,实现城乡统筹。1月-8月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金5.27亿元。加大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力度,积极推进临时救助城乡统筹,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城乡差别统一提高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临时救助业务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1月-6月,全省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08亿元,救助困难群众25.74万人次。

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全省人均可用财力和经济总体实力居全国下游的情况下,2018年省本级财政仍预算安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37483.54万元、医疗救助资金8503.91万元。出台《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率先把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6类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联同财政厅、银监局下发通知,科学合理简化资金调度、拨付手续,确保2018年底前全省全面实现低保金按月社会化打卡发放。

加强精准施保,打造阳光低保。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乡镇审核、系统核对、县级审批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近亲属备案核查、动态管理等程序,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5月起在全省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部署用3年的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在原有电话举报、金色热线、信访处置基础上,建立省、州、县、乡4级低保举报投诉咨询、快速处置和反馈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运用大数据精准认定低保对象,依托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严格实行逢进必核、把关增量,通过全库比对、复核存量,双管齐下提高对象精准度。实现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扶贫、公安、人社、残联等部门的信息比对,对名下登记有车辆和缴纳(领取)职工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异常信息进行排查,符合条件在信息维护后继续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异常数据全部核实清零。全省统一使用省城乡社会救助业务信息系统,做到“线上”“线下”系统数据和实际保障情况一致,账实相符、动态更新。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发力。深入加强27个深度贫困县,尤其是属于国家“三区三州”的迪庆州、怒江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残疾人福利保障、养老服务、防灾减灾、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对两州农村低保资金由中央和省级全额补助,并在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常规资助参保的基础上,对两州经批准的其他农村居民定额资助参保。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以聚焦精准为导向,全力确保完成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以保障民生为目标,切实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以机制建设为保障,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不断巩固和扩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效益,确保全面建成小康进程中“不掉一户、不落一人。”孙青友表示。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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