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通讯员 卢胜荣
近期,按照民政部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江西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全省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部署谋划,健全工作机制
开展专项部署。组织各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行业协会、殡葬服务单位负责人等收听收看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委、省政府7月17日至18日召开了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对治理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突出问题作了专门部署。8月17日,省政府组织召开殡葬改革工作调度会,听取了各地各有关部门体球网专项整治及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积极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和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建设。
完善工作机制。省政府成立了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普遍建立了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建立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全年一考核工作制度。省委、省政府将绿色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分别纳入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考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全省殡葬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南昌市推进殡葬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将原市殡葬管理处承担的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执法等相关行政职能划归市民政局机关,增设殡葬管理处,增加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行政编制3名。
加强政策创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体球网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疏堵结合,积极稳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施;坚持公平可及,保障群众利益;坚持属地管理,强化部门协同;坚持示范引领,带动社会参与。明确了目标任务、行动计划和保障措施,具体编制了2018-2020年殡葬设施建设规划。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印发了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等10类重点问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并将整治方案向社会公开。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启动专项治理。省民政厅加强与省物价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完善经营性公墓收费价格制度。省审计厅对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殡葬服务单位经营管理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对经营性公墓违规建设、销售超标墓、高价墓、活人墓和乱涨价、乱收费及惠民殡葬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审计,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南昌市对土地手续不完备的公墓进行梳理完善。景德镇市依法整治高价墓、超大墓。上饶市依法关停非法经营性公墓。新余市市场和质量监管、民政、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关停、取缔非法丧葬用品和棺木等土葬用品生产厂家和销售网点,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丧葬祭祀用品及棺木等土葬用品的非法行为,收缴销毁非法丧葬祭祀用品。
推进设施建设。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殡仪馆、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经营性公墓等建设指南,明确殡葬设施建设基本要求。各地严守殡葬公益属性,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县乡村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红白理事会,加快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据统计,去年以来全省已建成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4924个,在建7568个;今年1月-8月,全省共新建和改扩建殡仪馆25个,环保改造火化炉60余台。吉安市吉水、永丰等地积极推进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和节地生态安葬,实现了“墓在林中”的效果。抚州市聘请专业陵园规划设计公司,统一制订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性方案,分别对占地面积为50亩、30亩、5亩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提供规划设计方案。贵溪市泗沥镇郑坊村高标准打造农村公益性公墓,由村委会安排专人管理,免费安葬辖区村民,设立90岁以上花葬墓区、80岁以上树葬墓区、80岁以下绿色墓区,极大地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
强化源头管控。各地结合实际,采取迁移、深埋、绿化遮挡等方式,依法持续深入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治理,依法拆除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严禁在“三沿六区”新建公墓、新增坟墓。目前,全省已治理散埋乱葬坟墓27.6万余穴,其中,赣州市9.4万穴,南昌市4.2万穴,九江市3.1万穴。铅山县“三沿六区”908座散埋乱葬坟墓全部治理完毕,并加强巡查监管,有效杜绝新的散埋乱葬坟墓。基本摸清全省棺木生产、销售店(点)情况,并已依法关停一批。据统计,全省有生产、销售棺木店(点)3073个,目前已依法整治1973个,部分县(市、区)基本实现流通市场无棺木销售。抚州市东乡区依法关闭辖区内棺木店(点)68家,收缴店内棺木100余副。
督促政策落地,减轻群众负担
开展调研指导。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指导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边整边改取得初步成效。8月-9月,省民政厅由厅领导带队,赴全省11个设区市、部分县(市、区)了解、督导殡葬改革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重点督导公墓建设运营和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违法违规行为自查整改情况,省级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并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要求各地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落实惠民举措。把遗体接运、暂存、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项目纳入基本殡葬服务范畴,相关费用在殡葬服务单位直接核免,逐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全省84个县(市、区)建立了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制度,实现奖补绿色殡葬全覆盖。宜春市全面实行“五免一奖”惠民殡葬政策,对规定的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实现全免,并对节地生态安葬每例奖励2000元。抚州市在免费5项(火化使用拣灰炉)的基础上增加了两天小悼念厅免费服务。南昌市湾里区、经开区、高新区对不保留骨灰每例奖补3000元。鹰潭市月湖区江葬每例奖补5000元,花葬树葬每例奖补2000元。
提升服务水平。为落实好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方便群众办丧,让群众少跑腿,各地积极推动免费火化等相关费用在殡葬服务单位直接核免,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抚州市乐安县、宜黄县等地增加了遗体接运车辆,在每个乡镇配备多个冰棺并免费提供给丧属。新余市张贴惠民殡葬服务流程图,设立咨询电话。各地殡仪馆均在显眼处对免费项目、自选项目、服务收费、物价部门批复文号等信息进行公示,赣州市、吉安市殡仪馆及时更换了殡葬服务收费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全省正在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