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鸿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部署。在贯彻落实中,民政部门要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好新时代的职责与使命,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民政为民爱民的智慧和力量,彰显民政人的政治担当。
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是基石
建强基层战斗堡垒。推行“党建+”工作法,大力实施“党建强村、文化兴村、产业富村、治理活村”战略,探索建立联合党支部,在产业链上建立党支部,建强战斗堡垒,把基层党建融入乡村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实现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发展同频共振、互融共促。
深入开展基层民主自治。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各种社会服务组织等农村组织体系,探索建立“三不三议三自主”“村民说事会”等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作用,真正形成民事民议、民办、民管的自治格局。
推进农村“三社联动”。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进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提升“最多跑一次”服务水平。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置换补偿等政策的探索、研究与制定,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是目标
强化社会救助兜底。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拓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供给,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精准衔接脱贫攻坚。紧盯“难脱贫、易返贫”重点群体,巩固“369”稳定增长机制,即3个月的脱贫观察期、6个月的脱贫巩固期、9个月的脱贫认定期,逐步缩小低保城乡差距,逐渐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创新梯次救助模式。探索构建困难群体(包括支出型贫困)分类救助、急难问题综合救助的梯次救助模式,建立贫困状况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强低保、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统筹,兜牢基层民生底线。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关键
合理调整行政区划设置。乡镇撤并及设立,坚持以强带弱;拓展中心城区规模,注重将弱乡、弱村划入;积极探索中心镇设市、巴山新居聚居点建农村社区,均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布局,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整合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农村敬老院资源,借助全市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和呼叫平台,合力打造居家照料、社区照顾、机构照护品牌,推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模式。
提高残障人员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建立动态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社会专业康复机构、支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农村社区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活动,鼓励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进入农村社区开展精神障碍康复工作。
合力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确保生活兜底、监护兜底全覆盖。
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是前沿
强化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建立多元化民政服务供给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力度,配齐配强基层民政队伍,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的经办能力。
依法下放民政管理权限。赋予基层民政服务管理权限,制定乡镇民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将直接面向群众、由乡镇服务管理更为有效的各类民政工作事项依法下放乡镇。
加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基层民政干部教育和培训,锻造过硬的服务本领,夯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基础,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豪感。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