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雷 耀
巍巍宝塔山,滚滚延河水……11月20日,当记者踏入革命圣地延安那一刻,心中对这片土地的敬意油然而生。不仅因为这里见证了中国共产党人不平凡的岁月和辉煌伟业,还因为这里孕育了伟大的延安精神。
如今的延安,正集合各方面力量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就业创业、生态补偿、医疗救助、教育支持、兜底保障“八个一批”工程,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贫困户脱贫步伐进一步加快。
“2015年2月,体球网总书记在延安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时指出,要让老区农村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确保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对革命老区加快脱贫致富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期望。”陕西省延安市民政局局长李延明告诉记者,“这几年,我们牢记总书记嘱托,传承和弘扬延安精神,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发挥民政兜底职能,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创新救助方式,实施精准救助,牢牢兜住基本民生底线。”
兜底保障有政策有力度
近年来,延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相继出台《延安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延安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延安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等文件,延安市民政局、市扶贫局等单位还联合制定出台《体球网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延安市民政局印发《体球网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体球网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体球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发挥兜底保障职能提供了政策保障。
截至10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5436户、80431人,其中,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低保(五保)对象28732户、64861人,农村低保覆盖率达5.31%,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市累计实施贫困群众住院医疗救助5296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9208.1万元;资助参险33288人次,支出565.52万元。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达到合规费用的80%以上。全市临时救助59555人次,支出救助金4820万元。
精准识别精准救助有亮点
精准识别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关键。为此,市民政局要求夯实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责任主体,在精准识别上把好四关。严把村民评议关,由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低保的困难群众家庭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提交乡镇政府。严把乡镇申报关,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由主管领导和民政办干部对通过民主评议的困难群众逐户考察,走访邻里,在对困难群众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信息核实清楚后,向县区民政局申报,同时对已享受低保的困难家庭每月入户一次,入户率达100%。严把县(区)审批关,县(区)民政局严格审核资料,积极与工商、税务、车管等部门协调,开展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确保无误后进行审批,同时对已享受低保的困难家庭每季度入户一次,入户率达30%以上,对低保备案人员100%入户考察。严把市级抽查关,市民政局不定期对各县(区)低保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向县(区)反馈,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生活救助方面,延安市将农村低保标准细划为五个档次,按照困难程度,给予人均每月200元-280元的生活补助;实施分档救助,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七类人员24853人,在享受低保救助的基础上,再按20%-70%的不同比例增发低保金,实施分类施保;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但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6966人,实施渐退帮扶,做到“脱贫不脱保”。
在医疗救助方面,该市全额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共资助参保31691人,支出资金539.42万元。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不设救助门槛,不再进行身份认定和家庭情况核查,直接予以救助。
提升救助能力水平有创新
“针对调研发现的部分区县存在的社会救助资金配套不到位、结余额度较大、使用不充分等问题,今年9月,市委办、市政府还联合下发《体球网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延安市民政局副局长何树德告诉记者,“该通知贯彻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体球网‘要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批示精神,对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了救助资金的安全。”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延安市民政局认真贯彻两办《体球网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体球网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全面下放乡镇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原则上临时救助按照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每人1-6个月的城市低保标准,由乡镇(街道办)政府和民政办审核审批。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对群众遭遇的重特大困难,救助金额2万元(含)以内的,由乡镇(街道办)召开会议研究审批;救助金额2万元以上的,报县(区)民政局提交县(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联席会议研究审批,使群众遇到的重特大困难得到了切实有效地解决。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的同时,各县(区)还根据实际,在原分档救助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补差额进一步提高档次,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水平。
“近日,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对民政领域扶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解决工作难点,抓住工作重点,针对民政系统负责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贫困人口,采取更有力的帮扶救助措施,确保他们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李延明表示,“延安是革命老区,我们将牢记总书记的嘱托,按照黄部长的要求,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努力促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切实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职能,确保老区农村贫困人口同大家一道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