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伟 罗铁军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殡葬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是党和政府的职责所在,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对人民群众兜底保障的终极关怀。2018年江西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殡葬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着力健全殡葬服务体系,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推动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落实。2018年江西省政府出台了《体球网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把遗体接运、暂存、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五项纳入基本殡葬服务范畴。到2019年1月1日,全省100个县(市、区)都已落实,建立了5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免费范围覆盖到全体城乡居民,平均每具遗体减免1000元左右,预计全省一年可为群众节约丧葬开支近3亿元。同时,为方便群众,大部分地方可在殡葬服务单位办事中直接核免。
坚持公益属性建设殡葬服务设施。按照省委、省政府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计划任务要求,各地各部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省级筹集资金9639万元,支持市县殡仪馆、火化炉、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等项目230余个;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殡仪馆、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等建设指南;原国土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规划先行、审批提速,依法全力保障殡葬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省发改委积极争取安排殡葬设施建设预算内投资;原林业厅指导各地林地墓地复合利用;省住建厅免费设计公益性墓地图样。2018年全省已完成新(改、扩)建殡仪馆25个,升级改造火化炉150台(套),建成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37个,建成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1.3万余个。大余县、铅山县、吉水县、贵溪市、高安市等25个县(市、区)全面建成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同时,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尽量不推山、不砍树、不上大型机械,实现“墓在林中、墓在景中”的效果。
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强化监管力度。举办全省殡葬单位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单位管办分离体制改革,实行殡葬“一条龙”便民服务举措,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行免费火化等相关费用在殡葬服务单位直接核免。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实行免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等“六公开”。各地殡葬服务单位加强人员配备,升级新(改、扩)建殡仪馆,加快环保火化炉改造,增加遗体接运车辆,不断提升服务配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成立服务公司统一管理、红白理事会管理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日常管理。吉安市、抚州市等部分县区还在乡镇配备多个冰棺免费供给丧属使用。目前,殡葬信息化建设已完成省级部署安装,正在推进试点工作,预计今年6月可在全省铺开,方便群众治丧。
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秩序。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完善制度措施,开展明察暗访,依法通报处罚,规范经营管理。省直12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中存在的十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治理。各地细化举措,狠抓落实,2018年全省依法整治关停棺木加工销售店铺2404家、违规生产加工大墓碑店铺1693家;治理“三沿六区”内散埋乱葬坟墓和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53.4万余穴,均采取就地深埋、去坟头、改小改卧、绿化遮挡等方式;把殡葬陋习治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加大城市办丧扰民、沿街游丧等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
建立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省政府连续两年把“建立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纳入50件民生实事中。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政策文件,明确了奖补范围、奖补内容、奖补办法、资金筹集等内容,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建立了节地生态安葬和不保留骨灰奖补制度,完善主动迁移散埋乱葬坟墓奖补制度。景德镇市对骨灰深埋、撒散、江(河)葬的,奖补2000元/例,实行花坛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安葬的,奖补1000元/例;南昌市湾里区、经开区、高新区对不保留骨灰奖补3000元/例;鹰潭市月湖区江葬奖补5000元/例,花葬树葬奖补2000元/例;赣州市石城县对骨灰树葬、花葬的奖补4500元/例,实行海葬、骨灰撒散的奖补5500元/例。各地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严格实行政府定价,一般不超过2000元/穴(格)或按年收取20元-50元管理费,高安市、东乡区、吉水县等地实行免费。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