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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有人管 活有人干 责有人担
广东全面实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

时间:2018-11-1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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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骆泽铭  叶金鑫

从今年10月10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形成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合力,全面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标准提高 范围扩大 政策合力

广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卓志强日前表示,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一些儿童因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成为困境儿童。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困境儿童9.1万名,其中,孤儿2.8万名,他们需要政府和社会用爱、用心、用情呵护守候。

2016年以来,国家和广东省分别出台一系列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经过不懈努力,广东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保障标准持续提高,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政策合力正在形成,努力把困境儿童保障网织得更密、更牢、更可靠。

近期,广东省民政厅与财政厅又联合出台政策,全面实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针对孤儿,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8年,广东省孤儿养育最低标准达到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56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950元。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政策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以个人为单位全部纳入低保,并按低保标准全额享受低保,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其中,广东省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730元、600元;城乡特困人员年人均供养标准分别为14207元、11756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每人每年1890元、2520元。针对安全困境儿童,确需临时监护的,由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施救助。针对多重困境儿童,按照不叠加、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适用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出台政策 明确责任 发动力量

为让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做到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广东省民政厅还与省编办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明确村(居)委会指定1名专(兼)职儿童主任,负责指导、协助困境儿童家庭申请有关福利和救助;乡镇(街道)指定1名专(兼)职儿童督导员,负责分析评估儿童主任报告的需要救助的儿童情况,分别向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转介救助。

在政府主导的同时,广东还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广东省民政厅与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合作,开展“孤儿保障大行动”项目,向全省孤儿免费提供覆盖12种儿童常发重大疾病的公益保险,每年承保资金达150万元;开展“孤儿圆梦红包”项目,为1570名散居孤儿发放总价值约106万元的礼物;开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2011年至2017年为763名机构内孤残儿童实施手术治疗;组织动员151家社会组织分赴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关爱帮扶“牵手行动”,投入社会资金152万元,惠及6062名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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