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郭冀平
改革开放40年来,黑龙江省社会救助经历了试点先行、建章立制、探索转型和完善优化的发展道路,实现了从分散救助向综合救助、从收入型贫困救助向支出型贫困救助、从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的转变,回应了民生需求,实现了历史性变革,也为民生保障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
制度体系深刻变革,多维度、全覆盖大救助格局扎实筑牢
黑龙江省于1999年正式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6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2016年将实施60余年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转变为特困救助供养制度,其间,全面落实国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相继建立并完善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8项救助制度。在此基础上,民政部门从省情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了黑龙江省特有的取暖救助制度,形成了9项制度合力构建的救助体系。
2015年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并成为全国试点最多的省份,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临时紧迫生活困难,在慈善组织设立了“救急难”专项基金,广泛吸纳社会力量进入救助体系,成为政府9项救助制度之外的1项重要补充。
同时,救助对象范围不断扩大,逐步涵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受灾人员、去产能新增贫困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生活困难志愿兵、农村贫困老年人、农村困境儿童等各类困难群体,自此政策衔接、资源统筹、部门联动、兜底有力的“9+1+N”的兜底保障大救助体系扎实筑牢,从各个维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倾力办好民生实事,保障标准科学、合理、稳定增长
保障标准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也是衡量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标,省委、省政府始终将低保“提标扩面”作为民生实事和民心工程,坚持促进民生改善。
低保建制以来,省以上社会救助资金逐年增加,由最初的0.75亿元增加到57.3亿元,并从2011年建立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了社会救助标准科学、合理、稳定增长。
各类救助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低保标准从2006年起实现“十二连增”,分别达到556元/月和3900元/年,较2006年提高了243%和471%;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封顶线不低于3万元,单病种最高救助标准20万元,临时救助最高救助达到2万元。
黑龙江省城市低保于2002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由1999年的12.5万人增加至77.8万人,农村低保由2006年的72.9万人增加至94.7万人,特困供养由6.3万人增加至11.4万人,城乡医疗救助达到290.5万人次,临时救助达到26.7万人次。
随着救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和救助人群范围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获得了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全方位对接脱贫攻坚,农村社会救助兜底效能全面彰显
201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黑龙江省全方位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民政部门按照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省所有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截至2018年7月末,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农村低保对象25.3万人,占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40.9%,有力保障了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同时,民政部门不断健全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强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为了进一步发挥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兜底保障效能,2018年出台了《体球网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的具体措施,优化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帮扶举措,确立了低保渐退制度,为在脱贫攻坚中全面做好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失能、半失能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持续强化机制创新,精准施策、规范管理守护公平正义
维护好困难群众最广泛、最真实的公平正义,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任务。
多年来,全省坚持机制创新和精准管理,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用工作标准提升带动工作水平提升。
2014年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等30多个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形成“共商救助事、协调出合力、全局一盘棋”的体系建设工作格局。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农村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和城市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窗口),全省各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平台(窗口)共1709个,打通了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核对信息系统于2016年下半年投入运行,累计核对信息165.9万条。建立政策性新增困难群体应急救助机制,围绕国企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做好困难企业职工救助工作,2015年以来共将困难职工及家属2.4万人纳入低保范围,发放资金7250.2万元,临时救助困难职工家庭15.2万人次,发放资金9321.8万元。建立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六精准”机制,贯穿低保认定、衔接、退出、发放、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标志着社会救助事业进入了“科学规范、精确施救、专业管理”的转型发展新阶段。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愿景,民政部门还将继续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把人民的幸福线作为工作的生命线,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不懈奋斗。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