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翟 倩 通讯员 卢胜荣
在农村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阶段,江西省委、省政府清晰地认识到,全省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贫困人口多、致贫因素多、脱贫致富能力欠缺。为此,省委、省政府为了让城镇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解困,今年以来,采取一系列措施,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该省出台了《体球网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双组长的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联络员制度,以及对设区市党委、政府工作成效考评办法。
在此基础上,江西省制定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总体设想。即从2018年至2020年,分别以当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贫困群众贫困线,重点加大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人群帮扶力度。到2020年,稳定实现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就医、就学、住房得到基本保障,同时,还要加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保障。其中,2018年,全面摸清城镇贫困群众底数,完善脱贫解困政策措施,健全脱贫解困工作机制,脱贫解困各项工作全面加强;2019年,全省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深入推进,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社保等困难较好解决,保障水平全面提高,脱贫解困能力明显增强;2020年,全省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帮扶成果进一步巩固,综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解困目标全面实现,城镇贫困群众与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为了实现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目标,江西在现有政策上作了有益的探索,制定了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等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基本生活保障。重点提高城镇低保、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镇散居孤儿供养、城镇机构供养孤儿、城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保障标准。
就业创业。通过开展就业援助、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创业指导、发放创业补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等措施,鼓励城镇贫困群众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解困。
医疗保障。通过资助城镇贫困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城镇贫困群众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实施县级行政区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开展城镇贫困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救助等措施,积极化解城镇贫困群众的医疗难问题。
教育救助。将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上学子女比照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家庭标准,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范畴,享受相应助学政策。建立健全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上学子女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救助。
社会保险。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助保贷款、督促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等措施,确保困难群众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更好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住房安全。对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无住房的,积极引导到养老院集中供养;对无住房且自愿选择分散供养的,按相应标准给予住房救助。同时,积极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的方式,切实解决好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临时救助。对城镇贫困群众遭遇有关困难而其他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过帮扶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按规定予以临时救助帮扶,并提高临时救助比例、增加临时救助次数。在全省推广临时救助应急周转金制度,对城镇贫困群众突发急难需求,或救助金额较小的,全部委托街道(乡镇)审批,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整合各类资源。通过整合各级工会、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力量,为城镇贫困群众更好地开展就业、医疗、子女助学、社保、住房等慈善救助,促进各类资源帮扶优势得到整体发挥。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