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柳望春
近年来,湖北省民政厅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社会救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民生兜底保障中的作用。
完善体系织密网
湖北省民政厅以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报请省委、省政府密集出台一系列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重大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可持续、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越织越密实。在此基础上,省级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2015年9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当年起,在继续落实已有政策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2亿元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全省农村低保、五保对象补助水平的提高。
目前,全省因重大疾病、伤残等因素刚性支出较大的低保边缘家庭,采取劳动力系数折算或定额扣减家庭收入的办法纳入低保;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对于纳入低保后生活仍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比例增发救助金。
截至2018年6月底,湖北省城乡低保对象有178.1万人,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97元、每人每年5194元;城乡特困人员25.2万人,平均救助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4301元、9250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开展,2017年全省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215.6万人次,实施直接医疗救助114万人次;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41.2万人次,人次均救助1344元。
精准救助兜底线
近年来,湖北省民政厅坚持以精细促精准,着力在对象认定、标准管控、服务效果精准上久久为功。
聚焦精准脱贫,确保对象认定精准。一是持续推进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推动各地将低保认定条件由“户籍、收入状况”两个条件向“户籍、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三个要件拓展,将保障对象由“符合条件的居民”向“符合条件的家庭”过渡。二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在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的基础上,印发《湖北省精准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专项行动规划(2018-2020年)》,着力将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的贫困人口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三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2015年底,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核对机制后,督导各地充分运用信息核对平台定期开展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不断拓展核对信息范围,做到“凡救助必核对”。
建立标准量化调整机制,确保标准管控精准。湖北省民政厅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督导市(州)按比例,量化调整公布当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2017年起,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同年国家扶贫标准,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幅保持在7%、15%左右。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督促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的市(州)按规定及时发放物价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突出特困人员供养,确保服务效果精准。重点采取“一二三”措施。“一”即落实一份供养协议。25.2万名供养对象全部与监护责任人签订供养协议,压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二”是实施两项工程,即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4亿元,推动各地从2017年开始,用4年时间完成农村福利院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特护设施等建设;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1.2亿元,确保所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能够在温度适宜的室内进行活动和娱乐。“三”即制订实施三类照料护理标准。对生活自理、部分生活自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分别按不同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补贴。
直面痛点补短板
当前,湖北省正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并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
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目前,全省1234个乡镇(街道)共设立1424个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配备2505名工作人员,有效解决了人手不足、经费短缺、方式单一、效率不高等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试点。压实基层政府责任,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实行低保审批便民化。目前,全省共有24个县(市、区)整体推进试点工作。
加快农村福利院体制机制“一创新两调整”改革。创新农村福利院照料护理服务机制,调整农村福利院照料护理机构布局和功能结构,提升农村福利院服务管理水平,着力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针对不同情形的标准体系,建立“救急难”预案管理机制,不断强化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探索完善急难个案综合施救的实现路径。
做好民心相连工作。加大刘德芬式新时代基层民政先进典型宣传和选树工作力度,教育激励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同心协力,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把社会救助等民政工作做到困难群众心坎上,不断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年9月5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