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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宁波攻略

时间:2018-12-2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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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忠贤

至2017年底,浙江省宁波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达145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4.3%,到2020年将超过25%;全市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21.1万,到2020年将接近30万。据统计分析,目前老年人需求最迫切的服务主要集中在送餐助餐、就医看病、精神慰藉等三大方面。由于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难以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面临形势不容乐观

服务共识尚需增强。部分地区与部门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发展方向与路径还需进一步明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较为突出,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

服务设施仍然不足。全市还有89个街道(乡镇)尚未建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街道覆盖率61%、乡镇覆盖率仅27%;居家养老服务站在一些城镇老旧小区和偏远农村仍有空白,且大多服务站点的设施配置标准较低。

服务能力差距明显。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主要以低龄健康老人到社区(村)站点自主活动为主,许多中心(站)还不具备提供预约上门照料服务的能力;服务内容以家政服务和简单生活照料等为主,医养结合、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专业性要求较高的服务内容占比不到10%;服务对象实际受益面还不够广,享受养老服务补助的老年人3.7万,仅占全市老人总数的2.5%。

服务水平整体欠高。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共有工作人员8100名,以兼职兼岗为主,专职化、专业化水平不高,其中,养老护理员2800名,约70%为50岁以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信息化建设和智能科技运用刚起步,目前只有海曙、江北、镇海、鄞州、慈溪等5个区(市)建成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服务市场还需加快培育,现有服务主体仍以政府建设、社区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且初具规模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全市仅有十几家。

多方发力施策排难  

以贯彻条例为主线,画好一幅发展蓝图。今年是贯彻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第一年,也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新局、起好步的重要一年。要梳理制定条例“1+11”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宁波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目标蓝图、实施路线图和重点任务书,部署居家养老服务责任体系、设施网络体系、服务保障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社区医养结合体系、风险管控体系、行业监管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30项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围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办法及标准、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老年人护理保险制度等方面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文件,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多部门协同推进各项措施落地。

以三年攻坚为突破,实施一个行动计划。把居家养老服务作为落实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之一,制订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具体目标任务清单,启动实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围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保险、居家老年人文化教育健身、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实施8大工程,着力推进20个重点项目。把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任务纳入到区县(市)和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以城乡覆盖为目标,建好一张服务网络。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抓手,推进街道(乡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护理照料中心以及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着力增强各类设施服务功能。积极构建形式多样、主体多元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行“家院互融”服务模式,全面建成分层设置、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20年,城乡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有1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护理照料中心),“城市10分钟”“农村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

以兜底保障为重点,落实一项惠老政策。全面落实政府“兜底线、保基本”责任,以解决高龄、失能、失智、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基本保障和基本服务制度。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和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制,确保政府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实现“应补尽补”,不断满足广大居家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按照保障重点、适度普惠的原则,逐步拓宽服务内容,着力提升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享受到更丰富、更便捷、更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到2020年,老年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

以机制创新为关键,推行一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着力破除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模式,力争实现3年内政府出资建设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护理照料中心和50%以上的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不改变公共服务功能的前提下交给专业社会组织(机构)运营,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企业。深化社区医养结合,鼓励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基层医疗机构毗邻建设,建立对口支援、签约合作等长效联动机制,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完善行业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制度,编制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标准,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机制,提高行业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智慧养老”建设,构建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信息互通、管理与服务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努力打造全市域“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作者系宁波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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