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铭 通讯员 祝林书)湖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委、省文明办六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湖南省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点开展村级组织夯实提升、村级民主制度健全、村级公共服务完善、村民自治实践深化行动,以及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以此全面提升乡村治理和服务能力。
湖南省民政厅厅长唐白玉表示,全省将以专项行动为载体,以创新实验和示范创建为引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制度,完善村级公共服务,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推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为振兴乡村、建设新湖南奠定坚实基础。
为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湖南明确了多项指标。譬如,到2020年,全省每个村将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老年协会覆盖90%以上的村,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实现全覆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1‰,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13%。到2019年底,全省村规民约覆盖率、修订率均将达到100%。新增2000张照料护理床位,建设3000所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为5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连续三年新建620个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和农村公益性基地,到2020年力争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