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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立流动儿童定期监测摸排工作机制

时间:2024-12-18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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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开展监测摸排建立信息台账、完善制度措施提升保障水平、加强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成长3方面提出10项措施,并细化梳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19项具体关爱服务项目清单。

《实施方案》明确,建立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疾控、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流动儿童定期监测摸排工作机制。对监测摸排发现的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探视,加强关爱保护,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规定,对于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儿童,协调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认定资格,及时纳入保障;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临时监护、长期监护保障;在急难发生地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临时救助。

《实施方案》提出,要积极对流动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家庭教育讲座、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供家庭教育个案指导服务。指导各学校按要求规范心理辅导室建设,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医生、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的作用,为儿童提供心理关爱服务。

                (莫冠婷  王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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