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蒋海东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针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后发展欠发达的区情,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服务供给不足”这一主要矛盾,积极适应“四个转变”,打造亲民、安全、幸福、放心的养老服务品牌,走出一条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之路。
坚持高位统筹,强化组织保障
立足全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发展养老服务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听取养老服务工作汇报,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自治区政府主席蓝天立提出具体要求,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服务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战略高度,谋划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自治区连续4年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以来,自治区政府连续4次召开养老事业和产业现场会,推动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养老产业发展。
着眼长远。将养老服务列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出台养老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自治区本级每年60%以上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4年来筹措资金35亿元支持养老服务发展。
形成合力。自治区出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17条措施,细化18个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颁布实施《广西养老服务条例》,立法明确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自治区有关行业部门出台政策文件18个,明确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投资融资、人才保障等内容,将养老服务纳入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坚持分类指导,优化服务供给
满足兜底型养老服务。全区18万名特困老年人纳入政府供养范围,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实现100%集中供养。4年来筹措资金2.3亿元,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9万户、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6万张。优化集中供养政策,农村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当月执行城市救助标准,每人每月采购食材费用不低于450元、零用钱不少于200元。
保障刚需型养老服务。全区“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159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800对,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全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106家,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165万人。
优化普惠型养老服务。筹措资金2.5亿元支持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重点城市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项目,建设普惠型养老床位1.5万张,床位费和护理费按市场价6—7折向社会老年人提供。出台公建民营设施管理办法,实施养老金融“桂惠贷”项目,通过政府低偿提供场地、测算成本降低租金、给予运营补贴、贴息贷款融资等政策支持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供价格亲民服务,2024年“桂惠贷”投向养老领域的资金超过50亿元。培育发展了柳钢仙源养老、金太阳养老等30多家普惠型养老机构,部分机构入住率常年超过85%。
发展市场型养老服务。把握好事业与产业、惠民生与促消费的关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用好市场力量,扩大资金来源、优化服务供给,引入一批市场化养老机构,满足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培育旅居型养老服务。在全国率先出台旅居养老服务地方标准,评审32家旅居养老示范基地,支持发展南宁龙门水都养心谷、巴马长寿村等300多个旅居养老优质场所,遴选规划“到广西过冬养老”十条精品路线;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西北地区举办“到广西养老”推介活动,每年到广西旅居养老超过一周的老年人达320多万人次,预计2025年将达到500万人次。
坚持系统建设,筑牢发展支撑
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每个县(区)建有1家200张床位以上、以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要功能的公办养老机构,建成138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建有560个农村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超过50%。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等1.2万多家,嵌入式养老院等设施760多家。
完善质量建设体系。开展养老服务规范提质活动,出台14项地方标准,推动106家养老机构参与等级评定,打造“三个一百”(100个养老机构、100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00个街道社区服务站)示范样板。遴选50家优质机构、50名优秀护理员,开展“养老机构开放日”和“爱心护理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机构养老的了解认知。自治区民政厅会同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人社等7个部门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探索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老年友好型乡村建设、互助性养老可持续发展、党建引领边境农村养老服务、县域养老服务三级体系建设、养老机构公建公营等6种不同类型的农村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全区23所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评估认定20个自治区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50%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培训工种。自治区每年开展“100个养老机构院长”“100名养老护理员骨干”示范培训项目。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制度,每人每年最高可享受4800元岗位津贴。
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开展养老服务10个现实问题研究,围绕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6个方面15项内容,制定规范提质10项管理工作指南。自治区连续两年开展机构运营巡回帮扶,重点对130多家中小型民营养老机构巡回检查,现场组织业务培训1200多人次。开展养老服务非法集资、欺老虐老问题整治,对5000多个五保村(幸福院)开展提升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养老服务安全无事故,让政府、社会、家庭、个人都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