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省泸州市民政局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部署和四川省民政厅党组体球网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改革试点要求,切实指导泸县民政局按照“建机制、优供需、增活力、促发展”总体思路,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四个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服务项目备案制、购买准入制、评估评价制、经费保障制等5项机制,县级财政统筹落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823万元,把牢包装发布、项目落地、财务检查、评估结项等关键环节,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供需体系。切实厘清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服务对象的关系和责任,建立政府部门需求清单、社会组织服务清单“两张清单”,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社会组织孵化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协调联动县级部门9个,年内实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25个。
三是深化孵化培育服务体系。引导20余家组织健全、运作规范、承接能力强的本土社会组织,组建社会组织专家人才库,搭建人才研讨、学习、交流平台。通过“找、建、用、统”培育社区社会组织491家,积极筹建全市首家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动员整合103家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四是构建作用发挥激励体系。从慈善、福彩资金中列支10万元,开展“为你而来·善行龙城”公益创投活动,撬动8家中小型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养老、育幼、助残等城乡服务,以项目化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通过鼓励参与承接政府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资源整合和品牌建设,持续提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王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