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伟涛)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工作补贴实施方案》,将提供1亿元资金,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工作。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工作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以创新服务产品为驱动,通过政府补贴支持、企业让利促销、多方宣传引导等方式,引导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自治区将综合考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比和老年人口占比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
该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年底前,常住宁夏、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含)周岁以上老年人,购置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产品范围目录内的产品,政府将按购置总价的50%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采用后补助的方式进行,老年人在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工作的商家消费后汇总申报,经审核通过,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老年人个人银行账户;每位老年人每月只能汇总申报一次,产品购买人、补贴申请人、补贴领取人必须为同一人;同一产品每人限购一件(套),对超出补贴范围的产品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