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民政厅和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知明确,要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完善陕西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专栏,提供老年人大字版、语音连读与指读等服务。
通知强调,鼓励在有条件的大型养老机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选派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进点工作;将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事项纳入老年人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延伸服务触角,在养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养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养老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涉养老服务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此外,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敬老月、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尊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提升“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