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凤冈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献萍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近年来,贵州省凤冈县民政局在社会组织管理上持续发力,坚持党建引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合力打好组合拳,全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拓理念,从“程序服务”到“互帮互助”
凤冈县民政局将《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和全县民政系统“十四五”学法规划,增强法治素养,提升服务意识。通过规范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实现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等业务办理既可以线上申请,也可以线下申报办理。推动上海市奉贤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与县域社会组织达成结对帮扶60余对,引进项目资金300余万元。
强引领,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凤冈县民政局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会同县委组织部和属地镇(街道),严格抓好支部建设和队伍管理。目前,全县社会组织组建党支部15个,创建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1个、县级党建工作示范点2个。把懂法律、会管理、综合素质能力强的人员放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岗位,选强配齐管理队伍。抓住对口帮扶契机,联合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和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举办社会组织管理专题培训班,选派90余人参加培训,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建立社会组织登记审核制、分片管理责任制和法人任前谈话制,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检查和随机督查三把“利剑”,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链条监管,实现社会组织管理全覆盖。
聚合力,从“单向作业”到“联动发力”
凤冈县民政局牵头成立社会组织联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体球网加强社会组织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和镇(街道)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建立社会组织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专题研究社会组织工作。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社会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学法、懂法、用法意识。组建由部门、镇(街道)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工作专班,及时发布社会组织管理典型经验,引导大家学习先进。组织财政、税务、金融、市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规范社会组织票据、账务、税务减免等各项管理制度。
融责任,从“内部发展”到“社会外延”
近年来,在凤冈县民政局指导下,全县96家社会组织捐资捐物共100余万元。31家民非学校、8家民非医疗机构积极发挥功能作用,解决人民群众就学难和看病难问题。老年、茶叶、书法、诗词、摄影、篮球、游泳、健跑、钓鱼等领域社会组织,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广大社会组织踊跃参加社区综合治理和志愿服务等,积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