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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为全区养老机构统一购买年度责任险

时间:2024-03-20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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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筹措经费560万元,为全区养老机构统一购买2024—2025年度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养老机构因疏忽或过失导致服务对象及第三者发生人身损害,其中应当由养老机构支付的医疗、赔偿、法律服务等费用,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此次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按照养老机构数量和床位数分布情况划分为3个片区,由3家保险公司分别承保,全区各地已取得养老机构备案回执的所有养老机构(含公办、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以及保险期间新增设立的养老机构及床位数,自动纳入保险范围。保障的范围包含养老机构区域内全天保险责任,覆盖老年人从入住养老机构开始接受服务的全过程,在养老服务合同有效期内(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的意外事故,无论是否为养老机构责任,均纳入保险赔付范围。

本次保险对承保方案进一步优化,设置4类基本保障项目和12类附加保障项目,每项的理赔标准较往年都有较大幅度提升。如果因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残疾的,将根据残疾程度进行理赔,最高可以赔付55.5万元;因意外导致住院的,除了医疗等费用,最高可赔付10.2万元,还可补助住院津贴,每人每天最高可补助225元,每次住院最高可赔付180天,多次住院的累计最高可赔付365天。针对老年人最容易发生的20类常见骨折伤害,最高一次可赔付12万元。

此外,保险公司还开通了快速理赔通道,建立了预付赔款制度,预付赔款在100万元以下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赔偿金额的50%。设立VIP绿色通道,资料齐全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可快速出具保单。

据介绍,通过实施养老机构责任险全区统保项目,有效保护了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养老机构内入住老人发生人身伤亡意外事故的经济责任风险,吸引更多市场主体投资发展养老服务。(李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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