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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慈善组织高效参与应急救援

时间:2024-02-28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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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晓明

【编者按】

新修改的慈善法新增应急慈善专章,对重大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发生时的慈善应急作出了相应规范,弥补了原有法律的缺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慈善事业的应急机制。应急慈善专章体现了哪些进步?相关条款如何落实?慈善组织如何作为?本报今日邀请专家学者、慈善组织相关负责人就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访谈嘉宾】

吕  鑫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  斌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王  军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

记者:新修改的慈善法新增应急慈善专章,主要是为了解决哪些问题?整体来看,体现了哪些方面的进步?

吕鑫:此前慈善法主要规范的是常规状态下的慈善组织及其活动,对于应急状态下的慈善组织及其活动规定有限。新修改的慈善法新增应急慈善专章,进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应急状态下慈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引导慈善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二是鼓励慈善组织建立应急机制和协作机制,提升慈善组织协助政府参与应急救援的规范性。三是规范应急慈善的特殊程序,对应急慈善活动的补备案、信息公开等作出特殊规范,协调应急效率与公共利益保障。四是明确便利应急慈善的义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为应急慈善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义务。

陈斌:新修改的慈善法增设应急慈善专章,重在解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治理体系中角色定位不明确、政府责任不清、缺乏慈善应急协调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等问题,尽力避免因信息公开不及时等引发的舆情。

应急慈善专章明确了慈善力量参与应急治理的主体地位,强调了各级政府在应急慈善领域的具体职责与行动方略,亦明确鼓励慈善组织、慈善行业组织建立应急机制,这些细致的规定有利于避免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中慈善应急失灵的现象,有利于提升慈善力量参与应急治理的效率。

记者:应急慈善专章明确要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协调机制。该机制应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有效发挥作用?

王军:协调机制最主要的目的是促进应急响应更加高效、科学、合理。在重大灾害应急阶段,政府具有第一时间评估灾情、搜集需求、调动救援力量的能力,可以将这些信息分享给参与应急救援的社会力量,让社会力量了解急需补充哪些方面的资源。参与应急救援的社会力量根据需求和自身能力及时回应,确保有效参与其中。紧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联合评估和复盘工作,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应急慈善协调机制的有效性。

吕鑫:首先,对于协调机制的建立,应当由各级政府统筹领导,各方协调合作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其次,对于协调机制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领导决策机制、预案演练机制、运行保障机制等多方面。领导决策机制,要明确应急情况下与慈善组织协调的决策主体、决策权力与决策程序,同时完善决策的监督机制;预案演练机制,就是要在慈善组织参与下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举办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预案的整体性与可行性;运行保障机制,要确保突发事件中慈善组织高效运行、慈善活动有序开展、慈善物资合理分配。最后,应急慈善协调机制必须在政府对突发事件的整体应急救援机制下发挥作用,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陈斌:一是制定专项慈善应急预案,建立慈善组织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引导机制。这个预案需具体且具有操作性,根据规定启动某一级别的应急响应后,明确需要什么样的专业慈善组织参与、承担何种任务等。二是建立政府与慈善组织尤其是慈善行业组织之间的应急协调机制,重在为慈善组织参与应急治理提供服务。三是健全慈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按需分配善款善物,提高慈善资源的使用效率,避免慈善资源使用上的“旱涝不均”。

记者:根据新修改的慈善法,国家鼓励慈善组织、慈善行业组织建立应急机制。专业的慈善组织、慈善行业组织应当如何作为?

吕鑫:一方面,对于慈善行业组织来说,要做好慈善行业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行业预案,把行业预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整合行业力量,根据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细分领域提升慈善行业组织专业水平;另一方面,慈善组织应不断提升开展慈善活动的能力。除此之外,慈善组织、慈善行业组织在日常运行中要做好应急救助的模拟演练,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迅速响应。

王军:第一,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明确参与应急响应的内容、模式、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评估审计制度,确保应急响应工作规范、有效、透明。以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为例,20年来不断积累救援经验,通过创新和强化机制备灾、项目备灾、资源备灾,提升了团队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第二,做好备灾储备工作,组建专门的应急管理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行动。目前,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常态化储备人道救援应急箱、单帐篷等6种救援物资。第三,强化能力建设。定期对组织成员进行应急管理、灾害救援、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第四,开展公众教育与宣传,普及应急慈善和灾害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记者:重大突发事件中,如何精准匹配受灾群众的需求?对于在大灾中有地方捐赠祝福物品或奢侈品羽绒服的现象,您怎么看?

吕鑫:为重大突发事件捐赠、运送物资既要精准触达当地的实际需求,又要发挥捐赠款物的最大效用,要达到这一目标,以下三点需要认真思考:一是思考如何构建捐赠方和受赠方的供需对接平台,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好慈善应急救援的协调机制,在准确摸排需求的同时积极寻找捐赠,可以考虑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统筹信息平台;二是思考如何确保慈善捐赠有效满足需求,应当明确区分慈善捐赠的需求等级,如最紧急的生存救援物资的捐赠应放在最优先位置;三是思考如何实现慈善捐赠的精准发放,对此,应当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慈善力量协同制订捐赠方案、运送物资方案,并及时追踪物资发放情况,实现精准送达并反馈给捐赠人,提高应急救援的透明度。

陈斌: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应及时提供需求清单,建立统一的慈善捐赠接收与需求信息平台,动态更新信息。慈善组织则根据需求清单来募集善款善物,并根据受灾群众的具体需求进行分配。

近期地震等自然灾害中,有地方捐赠祝福物品或奢侈品羽绒服,这种是个案、少数。总体而言,应优先捐赠受灾群众最急需的物资,如食品、药品、水、取暖设备等。对于高价值捐赠物资,若出现分配困难,可在征得捐赠方同意的情况下变现来购买受灾群众急需的物资;若不存在分配困难,亦可根据受灾群众的实际需求,在政府和相关机构的监督之下发放物资。

记者: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的生命力所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慈善组织如何平衡好救灾进程、物资发放和公开透明的关系,回应社会关切?

陈斌: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慈善组织亟须平衡好救灾进程、物资发放与公开透明的关系。在突发事件中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及时根据当地的需求清单来募集善款和物资。同时,应提升其在软件开发、大数据使用等领域的技术能力,加强与大型物流公司合作,提高物资发放效率,并可追溯。

王军:公开透明事关信任,是慈善组织的根本,参与应急慈善考验一个机构的治理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慈善组织可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定期发布救灾进展、物资使用情况;为捐赠者和受益者提供反馈渠道,回应他们的疑问和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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