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主动适应社会组织登记政策的变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江苏省民政厅日前出台《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3大板块,规范了各项登记业务的基本条件、登记流程和填报指南,系统梳理了社会组织有关概念、政策法规和申请材料目录。
《工作指引》立足登记工作实际、着眼服务对象需求,从4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强调党建引领,明确要求社会组织在成立时同步建立党组织,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社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党的领导下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强调审管衔接,进一步厘清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慈善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等部门职责,提高社会组织登记审查质量。三是强调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办理流程,简化各类申请材料,对于涉及实质性审查的内容均以告知承诺的方式进行兜底。四是强调服务基层,针对基层登记机关人员流动性大、人少事多等问题,《工作指引》涵盖了法律法规梳理、登记流程规范、办理材料要求、登记审查重点、填报内容注释、系统末端操作等全套内容,为各级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业务规范和指导。(唐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