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伟涛 通讯员 安忠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政法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全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在全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在2023年年底前,广西各市、县(市、区)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年底,全面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建档工作,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实施方案》明确,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居家生活困难需要关爱的老年人。探访关爱的主要内容是支持家庭养老、帮助解决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风险、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探访关爱服务主要采取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开展,并且应在老年人自愿的前提下,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重点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帮助化解安全风险等。
《实施方案》对探访关爱的服务步骤进行了明确,要求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调查工作,逐户上门摸清底数;民政部门牵头制订服务方案,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任务。同时,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根据老年人状况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对失能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提供探访关爱服务不少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