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晶晶)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自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发布实施以来的首次调整。
记者梳理发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明确由民政部牵头负责的服务项目有: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老年人福利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由民政部和中国残联共同牵头负责的服务项目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由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牵头负责;残疾人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环境建设由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牵头负责。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调整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标准。各地区实施标准要于今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于超出国家标准的新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扩大服务对象及增加服务内容等事项,要切实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
扫描二维码阅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