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发布《街道(镇)社工站服务指南》地方标准。该标准由济南市民政局牵头制定并归口实施,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济南社会工作协会等9家单位参与起草,将于9月1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明确了街道(镇)社工站的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其中,服务内容重点对政策宣传咨询、社会救助、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社会支持、危机干预、权益维护、社会融入、社区参与、文体健康、环境保护等11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据悉,济南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坚持聚焦民政主责主业,建设街道(镇)社工站,打造“民政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品牌。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1.29亿元,建成1个市级社工站指导服务中心、15个区(县)社工总站和161个街道(镇)社工站,累计服务群众42.8万人次。(贾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