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告第535号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基金会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以上基金会,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社会组织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姜沛民 |
辛 贤 |
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李庆和 |
张 薇 |
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车仁·晋美旺秋 |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 |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许嘉璐 |
郑国君 |
亨通慈善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钱丽英 |
崔国强 |
余彭年慈善基金会 |
法定代表人 |
彭新英 |
徐 滨 |
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 |
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2号无限极中心17楼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南一路1号无限极广场A座7层706室 |
顺丰公益基金会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万基商务大厦16C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软件产业基地1B |
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 |
更名 |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 基金会 |
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 |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 |
更名 |
中国扶贫基金会 |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 |
民 政 部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