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民政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前期已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3月10日上午。
按职位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8:30政策法规司法制三处职位;
9:00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管理二处职位;
9:30社会事务司婚姻管理处职位;
10:00养老服务司养老服务促进处职位;
10:30机关党委(人事司)组织群工处职位;
11:00机关党委(人事司)直属单位干部处职位。
(二)地点:民政部机关西门北侧谈话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前期公告所要求材料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查验当日“北京健康宝”健康码,并严格按照时间段到场。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全天,在民政部机关现场进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一)上午面试职位
政策法规司法制三处职位;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管理二处职位;
机关党委(人事司)组织群工处职位。
(二)下午面试职位
社会事务司婚姻管理处职位;
养老服务司养老服务促进处职位;
机关党委(人事司)直属单位干部处职位。
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8:00前到民政部机关西门,在传达室登记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入部,并于8:30前到候考室签到入闱封闭管理。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请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13:30前到民政部机关西门,在传达室登记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入部,并于14:00前到候考室签到入闱封闭管理。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于面试后在京统一组织,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入部登记时,需提供48小时内在北京进行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北京健康宝”无异常、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请考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了解北京和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方式:010-58123348、58123366、5812335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