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民政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考生可于即日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请由此进入查询(202.108.98.98)。
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核可直接参加面试(名单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有关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备好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等材料,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做好考前资格复审工作。考生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信息不实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二)面试结束后,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由高至低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则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对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少于5人的岗位,拟录用人员笔试、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附件1:经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直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