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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0-12-1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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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

经调查,你中心未按规定向民政部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2019年度工作报告,接受2019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中心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部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中心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联系部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10-5812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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