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我部起草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上方“立法意见征集”栏目中的“部门规章草案”提出意见。
(二)登陆民政部网站(网址:www.mca.gov.cn),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交流互动”,进入“征求意见”栏(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征求意见”栏),随后点击《民政部体球网〈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交意见。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s@mc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
附件:《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zip
民政部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