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现就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中查处的5起民政兜底扶贫领域干部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浙江省泰顺县民政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吴碧华等人因履职不力,致使三魁镇干部钟松珍侵吞特定款项问题。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泰顺县三魁镇干部钟松珍在担任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经手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养老服务补贴等特定款项的职务便利,侵吞特定款项57.4万元,用于偿还其父亲债务及个人生活支出。被钟松珍贪污的57.4万元补(救)助款,涉及的救助对象多为低收入、高龄、独居等弱势群体,总计达400多人次,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2018年3月,钟松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赃款23.02万元。该案件被问责人员达17人之多,其中泰顺县民政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吴碧华,县民政局救灾救助科科长叶青辉因履职不力受到通报批评。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主任周经力等人履职不力,导致多人未能及时纳入低保问题。2017年4月,周经力未及时开展低保审核工作,致使辖区189户319人未能及时纳入低保。对上述问题,周经力负直接责任,秀英区民政局主任科员覃鸿玉作为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周经力、覃鸿玉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贵州省遵义市毛石镇原社会事务办主任肖旭履职不到位,导致“死人吃低保”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肖旭在担任毛石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期间,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对低保工作指导不力、审核不严、跟踪督促不到位,造成毛石镇5名低保对象死亡后低保金仍继续发放,共计5573.2元。2018年6月,肖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被清退。
黑龙江省伊春市五营区民政局副局长刘英辉履职不到位,致使多人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7年2月,伊春市审计局审计发现2016年五营区有29人违规享受低保待遇,要求五营区民政局依规处理。时任民政局副局长刘英辉接到《伊春市审计局移送处理书》后,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对有疑点低保人员履行核查程序,仅凭低保人员单方出具的说明材料和口述作为处理依据,形成情况说明上报市审计局,导致上述人员在有车、有房等情况下,继续违规领取低保金8万元。2018年5月,刘英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古月镇民政所所长王联明、南古月村党支部书记段国堂履职不到位,致使他人同时领取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问题。王联明、段国堂在审核上报低保、特困供养待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南古月村村民杜某2016年4月至6月违规同时领取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2018年5月,王联明、段国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履职尽责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作出明确处分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必然被问责。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做到真抓真管、抓实管好,确保部署的每一项任务、肩负的每一项职责都执行到位、落地落实。各级民政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严查民政兜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发现、跟踪、追查线索,严格执纪监察,强化问责追究,促进民政兜底扶贫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落实,为发挥脱贫攻坚中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提供坚强的纪律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