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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体球网2018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03-18   浏览量:128 次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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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体球网报告年度贯彻落实进展情况的要求,现将民政部2018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积极推动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民政部本级负责实施的“国家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投资兴办的发挥实训、示范功能的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以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印发《体球网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105号),推动各地做好政策衔接及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印发《民政部体球网做好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8〕134号),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缩短全国性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时限。开发远程服务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方面。按照《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国办发〔2015〕92号),继续开展国务院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完成《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服务指南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报审及对外公布工作。2018年11月接受中央编办评估检查和现场调研,进一步推进相关权责事项规范透明运行。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出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联合多部门印发《体球网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342号)、《体球网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331号)。印发《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民办发〔2018〕37号)。印发《民政部办公厅体球网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数据校核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8〕786号),指导地方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校核等工作。依托“全国村(居)民委员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万多条。积极归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等领域相关信用数据,共归集社会组织数据79万条、婚姻登记数据2.8亿条、火化数据1600万条、社会救助数据6.5万条,并持续利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为婚姻数据开展身份信息核验。根据与最高人民法院签订的数据共享协议,推动涉及民政服务对象案件的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工作。研制开发社会组织、火化证明、婚姻登记等6类业务10个服务接口,通过国家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全国政务部门共享,为跨部门信用核查工作提供数据服务。

(四)创新社会治理方面。配合司法部起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贯彻落实《体球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凡适合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尽可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同步加强监管。配合中央网信办开展网络社团的监管和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维护国家安全。通过改进登记方式、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培育孵化、开展相关培训等手段,扶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相关标准等措施,做好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引导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联合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出台《体球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加强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规范,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体球网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推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实施意见,为推进法治社区建设提供重要政策保障。

(五)优化公共服务方面。加快民政业务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研制发布《地点标志支撑件》等13项民政行业标准;推动国家标准委出台《养老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等2项国家标准,初步形成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新型民政标准体系。贯彻落实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完成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018年度立项455个,立项资金约1.78亿元,受益群体约79.5万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方面。做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的有关工作。制定出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令第61号)、《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62号)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3号)。单独或者联合制定《体球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发〔2018〕31号)、《体球网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等规范性文件。推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居)民委员会任期由3年改为5年。推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告知备案”,增加“责令停业整顿”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动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目前两个草案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审议。

(七)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方面。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2018年,通过部门户网站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3件法规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体球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民政部门贯彻落实体球网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八)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方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体球网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9号)、《国务院办公厅体球网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国务院办公厅体球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87号)以及涉及党和国家机构的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专项清理、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等工作要求,完成对50余件部门规章、200多件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九)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方面。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全年共参加国务院体球网2场,组织部长专访活动1场,举行例行体球网4场,组织受理媒体采访50余次,发布新闻通稿500余篇。管理运维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政务微博微信2300余条,原创图解100多个,回复网友评论建议300余次。目前微博粉丝达554万余人,微信关注用户8.1万余人。

(十)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方面。研究制定体球网社会智库的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强化社会智库规范管理。落实《民政部专家咨询办法》,组建新一届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会,确定30位部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建立民政专家库,确定164位学科背景涵盖民政各业务领域的专家学者为第一批入库专家;建设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出台《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组织2018年民政论坛和社会治理论坛,加强与专家交流沟通,打造民政智库交流平台。

(十一)加强合法性审查方面。印发《民政部办公厅体球网进一步完善部机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8〕2号),进一步明确部机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内容、流程、时限等。印发《民政部党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办法》(民组字〔2018〕42号),进一步规范党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确定2018年度法律顾问专家和单位,聘请10名行政法、社会法领域知名度较高的学者为部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队伍,首批6名公务员获任公职律师资格。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十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出台《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试行)》(民发〔2018〕142号),明确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公开募捐活动中发生的违法案件、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案件以及社会组织以外的组织、个人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案件的管辖原则、程序等。制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执法文书直接送达工作规范》,明确直接送达时当面宣读法律文书、现场以案释法,增强执法仪式感和威慑力。

(十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方面。按照《民政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民办函〔2016〕342号)的要求,完成对2016年度、2017年度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2018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13名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执法证件。截至2018年底,民政部机关已有36名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十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方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印发《体球网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严格填报责任制、受理转交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全年共组织707名领导干部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做到了该填必填、应报尽报,未出现迟报、未报的现象。

(十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制定《民政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民办发〔2018〕10号),修订《民政部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8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十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方面。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6件,办结61件。办理各类行政应诉案件35件,其中一审18件,二审15件,再审2件。截至2018年底,审结29件,胜诉28件,确认违法1件。加强对地方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梳理总结近年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新特点和新情况,以授课方式向地方民政法制人员进行讲解。组织编写年度案例指导材料。组织召开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和复议应诉座谈会,邀请部分地方重点介绍行政执法有关情况,交流分享行政复议和应诉典型案例。

(十七)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方面。进一步推动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办理平台应用。制定下发《体球网进一步推动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125号)和《体球网进一步加强民政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8〕621号)。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有20个省份实现部、省、市、县(区)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办理平台应用,网上信访占信访总量的比例由2017年的15%提升到30%。加大对部本级接收的信访事项书面告知答复工作力度,全年共出具回复、告知、转送函等信访文书5000余件,重信重访办结率达到100%。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十八)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方面。召开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宪法,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教授作宪法专题辅导报告。坚持将法治教育作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利用“民政部机关公务员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习”,设置学法用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培训课程,抓好公务员日常法治学习。组织完成对2018年新入职和已经在岗的民政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全国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修订《民政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办法制定依据、宣誓誓词和实施范围等。

(十九)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方面。持续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中增加“述法”内容,把依法行政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机关司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十)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方面。部领导在中央主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8篇。指导部属媒体全方位做好脱贫攻坚新闻报道。组织协调媒体推出40余名基层民政工作者先进事迹报道。组织举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主题宣讲活动,宣传推介湖北省公安县麻豪口镇农村福利院原院长刘德芬等7位同志先进事迹。印发《民政部办公厅体球网深入学习许帅精神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主题宣讲活动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通知》。深入开展“最美基层民政人”典型宣传,对上海第三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培训员黄琴荣获2018年“上海工匠”典型事迹等进行宣传报道。制作《兜住脱贫攻坚的底》、《暖流向着罗霄山》等视频短片。加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理论研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调研。

2019年,民政部将继续按照《实施纲要》任务措施分工方案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体球网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体球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决策,废止《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修订《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部署,认真论证、稳妥推进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大力加强民政领域重点立法工作。推动制定或修订社会救助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推动制定或修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不断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四是不断提高民政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强化法治教育和法治考核在年度培训和考核评价中的比重,提高民政干部明法、讲法、信法、按法律办事的能力,积极发挥法治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民政部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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