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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依法对欧美同学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查,欧美同学基金会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民政部决定对欧美同学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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