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民政部所属单位2019年度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度全日制应届统招统分毕业生。
二、报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具有适应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度民政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3月29日17:00截止。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申报1个岗位。报考考生可登录民政部门户网站(www.mca.gov.cn)进入“通知公告”栏或“信息公开”栏“人才建设与招录”查看“2019年度民政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点击登录端口进行报名。请由此进入报名系统(202.108.98.98)
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完毕相关信息并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分配一个报名编号,报考者须牢记本人报名编号,公共科目考试名单等公告将以此编号为依据。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报考者集中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岗位要求和报考者自身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适时组织。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虑笔试面试各方面表现,按照1:1的比例由各单位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
(五)公示和接收
综合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接收人选,办理有关接收手续。拟录用人员名单将按规定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民政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告、公示将在民政部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咨询电话:010-5812333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123749
附件:2019年度民政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