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自2016年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政策咨询、督导评价、调查研究职责,在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专家委员会工作规范,本届专家委员会任期将满,应启动换届工作。为继续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现向社会范围内征集专家委员会成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一)总体规模。第三届专家委员会的总体规模在70人左右,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作适当调整。来源渠道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政策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科学院、高等院校;学科背景包括但不限于法学、社会学(含社会工作学)、政治学、经济学(含社会保障学),以及信息化、标准化相关研究领域,并视情增加部分港澳台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二)构成方式。按照年龄、职称、学术造诣等条件分为顾问委员、专家委员、青年委员三类。顾问委员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并在相关领域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专家委员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青年委员一般应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
二、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2.在与基层社会治理有关的法学、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财政学、社会学、人口学以及社会工作、社区规划、城镇化、信息化等领域内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研究能力,形成了比较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3.关心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进程,具有敏锐的政策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能保证一定的参与时间。
4.取得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专家委员会的征集方式
专家委员会成员采用定向推荐、民政系统推荐和面向社会征集“三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专家委员会成员条件,愿意遵守《专家委员会工作规范》、参加专家委员会活动的专家学者,可自行下载填写《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成员自荐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9月16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本形式提交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专家委员会成员遴选依照《专家委员会工作规范》进行,结果将择期公布。
民政部
2019年8月16日
联 系 人: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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