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财政部、民政部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排12266万元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5月11日新疆塔什库尔干5.5级地震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支持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此前,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新疆塔什库尔干5.5级地震灾害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协助和指导做好灾害救助工作。根据灾区需求,民政部从中央救灾物资喀什、乌鲁木齐、武汉储备库向新疆塔什库尔干5.5级地震灾区紧急调拨2200顶帐篷、5000床棉被、5000件棉大衣、5000张折叠床、5000个睡袋、2000套折叠桌凳等中央救灾物资,帮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紧急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及时下拨本级救灾应急资金,调拨发放救灾物资,认真做好抗灾救灾各项工作。目前,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保障,灾后重建正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