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秉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民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民政部门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兜底保障网不断健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保基本、兜底线制度不断健全,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有保障。各地根据国务院部署,全面建立县级政府领导牵头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研究解决群众生活困难。这些制度措施,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网织得更密、编得更牢。
201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是首部覆盖全面、体系完整的社会救助行政法规。2013年至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8400多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分别增长9.2%、14.7%。目前,我国每年有近5000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1000多万人得到临时性生活救助。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国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将1813万建档立卡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有力服务了脱贫攻坚大局。
社会福利惠及范围逐步扩大,让残疾人、孤儿群体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建立,每年惠及1000余万困难残疾人和1100余万重度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全面建立,帮助78万多名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为18万多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让1.8万多名失学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继续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惠及32.2万名孤儿。拓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累计为12.2万名残疾孤儿免费开展手术矫治和康复。
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立为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先后编制实施《“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数据显示,到2018年底,我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达16.38万个,养老服务床位746.3万张,民办养老机构的比重达48%。
推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无缝衔接。经过努力,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重要支撑。通过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在农村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互助幸福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部城镇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
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开展,让广大老年人住得更安心、顺心、舒心。制定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推动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基本覆盖各个省份,为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增加了保障。
基层服务创新能力不断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以改革的办法来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以创新的思维来寻找民政事业发展的新举措,使民政工作紧跟时代步伐。
——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更多资源和力量下沉到社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加强。通过加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全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8.2%,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43.7%。
——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广大社区工作者竭诚服务,将更多矛盾问题化解在社区,提升了社区的凝聚力、向心力。民政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村(居)委会依法有序开展民主选举,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大村(居)务公开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健全村(居)民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让“有事要商量、有事好商量”成为普遍共识,“有事会商量”能力不断增强。
——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各级民政部门坚持疏堵结合、惩防并举,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倡导节地绿色生态安葬,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推动“互联网+殡葬服务”,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实施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全面实行以地方为主体、中央按需指导支持的救灾工作体制,显著提升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高效有序应对了四川芦山地震、云南鲁甸地震、江苏盐城龙卷风、四川茂县特大山体滑坡等重特大自然灾害。
展望未来,在以体球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民政工作者将以改革精神和创新思路攻坚克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