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时间: 2022-10-18 10:3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民政协理员在电话询访时,发现瘫痪在床的白焕群老人遇到了困难,妹妹因疫情隔离无法照顾他,旗民政局立即安排了护理员,并先行救助给予3000元临时救助金,让老人的生活有了着落。目前,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4.21万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9.56万人,根据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各级民政部门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全面摸底排查,靠前实施救助。统筹基层社会救助协理员等力量,重点聚焦社会救助对象中的空巢、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10月份,全区排查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10335人次,对“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排查33909人次。

畅通求助渠道,确保有难必救。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12345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社区(嘎查、村)公示栏等平台全面公开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及救助经办人员信息,及时回应遇困群众诉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10月份,给予因疫遇困群众临时救助1087人次,其中,为88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70.36万元。

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提高紧急救助能力。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实现申请、审核确认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必要时由村干部或社会救助协理员代办。全面实施“先行救助”“一次性审批、分阶段救助”“跟进救助”等政策,增强救助时效性。对因疫情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10月份,全区16名流动人口在急难发生地及时得到了临时救助。

凝聚各方力量,开展多元救助服务。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监护照料责任和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对因隔离收治、参与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无法得到有效监护照料的特殊困难群体,基层民政力量、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及时开展生活照护、防疫消杀、生活物资配送、心理慰藉等服务。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有外来滞留人员被封控,西街办事处第一时间送去了食品和防疫物资。10月份,全区实物救助207人次,折合现金6.29万元。今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排查326.9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63.6万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