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政系统强化社会救助 全力保民生

时间: 2022-09-21 09:2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今年以来,宁夏民政系统不断创优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持续拓展社会救助“兜”的深度和广度,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截至目前,共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9.2亿元。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560元提高到5520元,机构内养育孤儿和散居孤儿发放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全区受益群众50余万人;支出救助资金13.02亿元,惠及全区39.34万城乡低保户、9676名特困供养对象;支出救助资金8925.16万元,实施临时救助53625人次。

一是“制度+帮扶”夯实民生保障基础。修订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和低保审核确认、特困人员认定、低保边缘家庭认定3个办法,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若干措施》,制定6类20条举措。印发《体球网深入学习贯彻体球网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落实“低保刚性支出扣减、单人保、渐退期”等政策,上浮临时救助标准20%。“党建+救助”“物质+服务”“帮扶+评估”等多元救助试点实现县(区)全覆盖。

二是“增资+提标”聚力提升民生福祉。争取民政部下达宁夏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4.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8亿元。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补助资金29.2亿元,开展取暖救助、临时救助和节日走访慰问活动,累计发放救助资金和补贴2.6亿余元。提高低保和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纳入民生实事强力推进。率先在全国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放乡镇省域全覆盖,为20.6万残疾人、困境儿童发放补贴资金1.52亿元。自6月起,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增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200元,连续发放3个月,共计2.4亿元。

三是“监测+预警”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定期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比对,将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返贫致贫人口及突发困难人口等共计5.67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健全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网络,全区22个县(区)全部设立社会救助管理机构,242个乡镇(街道)设立民生服务中心,2217个行政村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为线下入户走访摸排打下坚实基础。将“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为“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包含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和低保边缘家庭信息在内的五个分系统。截止8月底,初步建立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共计97.56万人。

四是“救助+就业”倾心关爱特殊群体。印发《自治区民政厅体球网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制定9条措施,发挥行业专业优势,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安排资金2743万元,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4个,实施公益创投、社团治理能力提升等项目130个。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10条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增强本领。引导自治区、市级慈善总会筹资115万元,为银川市和吴忠市辖区25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送去慰问品,为红寺堡区2050名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捐赠“书香阅读包”,走访慰问银川市低收入家庭1200户。接续安排各类政府购买服务资金4500万元,为低保、特困、困境儿童等10类困难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