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时间: 2022-09-27 17: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坚持以落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任务为抓手,持续推动工作重心下移,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一是注重强化顶层设计,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体球网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若干措施》,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体球网建立完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机制的通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实化民政领域工作方案,建立重点任务台账,每季度调度检查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社区治理促进条例》列入自治区人大2022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列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2022年度实绩考核。二是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印发《体球网全面推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的通知》,制定社区服务清单,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目前全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基本满足农牧民服务需求。持续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管理制度,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保障激励等措施发展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增强社区为民服务能力。目前全区有社区工作者2.3万多人,平均每万名城镇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5人。规范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治理工作,全区1135个搬迁集中安置区全部纳入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三是积极推动嘎查村、社区议事协商创新,寻求基层治理“最大公约数”,指导各地制定社区协商目录,乌兰浩特市等4个社区治理典型案例入选“全国城乡社区精细化治理”优秀案例,18个嘎查村纳入全国第一批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点,圆满完成5个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工作,创建自治区级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25个,全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覆盖率均达到100%。四是持续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扎实做好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累计培训新当选“两委”人员13万人次。“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精简和规范社区工作、减轻嘎查村级组织负担、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嘎查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加强。

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一是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集中开展“两个覆盖”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八有”、“六个好”创建,指导建立社会组织党支部50个,遴选建设“最强党支部示范点”6个。二是完善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体球网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列入2022年自治区党委规范性文件项目,印发《体球网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通知》,组织召开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进一步凝聚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合力。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执法和资金监管机制,强化社会组织“一讲两坛三会”监管。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85.8%。巩固拓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成果,深入推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专项行动,社会组织生态空间进一步净化。三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建成盟市、旗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59个、社区社会组织登记试点6个,登记社会组织1.79万余家,其中社区社会组织3600余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作用,目前各类社会组织吸纳就业7万多人,今年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500多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各类社会组织累计捐款1468万元,筹措善款1.21亿元。全区19家社会组织获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1名社会组织法人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四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启动“聚千社、兴百村、喜迎二十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搭建对接平台,发布需求项目600余个,目前已有20余家社会组织与重点帮扶旗县达成合作意向,20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统筹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122家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成首府社会组织生态圈,8家社会组织入选首批示范点。

加强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一是加快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提请自治区成立社会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组织召开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以深化“五社联动”机制为抓手,加快构建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累计建成社会工作站588个。三是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统筹整合民政资源和下沉服务事项,聚焦“老小困残”和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任务,创新发展“6+X”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持续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有效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融合推进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牵手计划”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基层社工人才万人培养计划,全区累计开展社工活动500余场次,持证社工达8500多人。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立法进程,全区登记注册志愿者达320万人。四是积极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健全完善慈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培育慈善组织188家。完成自治区慈善总会换届工作,组织实施首届“内蒙古慈善奖”评选表彰,与中华慈善总会签订慈善项目合作协议,广泛开展慈善募捐,今年累计募捐慈善款物4397万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