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采取多种举措应对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

时间: 2019-09-26 14:26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2019年3月以来,四川省物价持续上涨,7月8日,四川省食品价格同比上涨达到7.9%、13.5%,各市州的食品涨幅已全部达到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条件。为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达到启动条件的市(州)政府对困难群众启动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对象包含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其他低收入家庭人员等。目前,全省共为890万人次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9亿元,人均每月补贴21元。同时,7月23日,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发布了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480元/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200元/年,分别比去年提高8%和13%。各市(州)据此陆续启动了本行政区域的城乡低保标准调整,补助水平同步提高,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缓解了物价上涨对他们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根据四川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