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河南省高度重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布局,纳入城市更新和完整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政部对老年助餐工作制定方案、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后,河南省着力推进,上下联动,省级总体安排部署,鼓励基层创新模式,着力打造方便可及、安全可靠、价格优惠、服务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模式。截至4月底,全省已建成各类老年助餐服务设施2051个,其中,老年食堂877个、老年餐桌518个、老年助餐点656个,老年人认可度、满意度较高,老年助餐服务发展态势良好。
坚持科学指导,强化顶层设计。河南省将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各省辖市也均将其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省民政厅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11个相关责任单位研究制定了“1+3”的老年助餐服务指导意见,即《河南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和《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指引(试行)》、《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规范》、《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指引》。3月份,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在焦作市召开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推进会,组织实地观摩,围绕“1+3”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开展工作较早的地方相互交流了经验,使这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坚持适度合理,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研究确定“一年做示范、三年见成效、五年全覆盖”的发展目标,对今年纳入重点民生实事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提出了量化目标。到今年底,实现老年助餐服务覆盖全省40%的城镇社区和10%的行政村,每个街道(乡镇)都有1个能够提供配餐服务的老年食堂,全省将建成7300个以上老年助餐场所。在已建成7334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设施基础上,作出合理测算,提出今后四年定性发展目标,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再予调整。保证边推进边总结,避免走弯路,减少试错成本,稳步形成符合河南实际、相对稳定的发展路径。
坚持把握节奏,分步有序实施。方案中明确宣传发动、排查摸底、合理布点、分类建设、组织运营和持续实施6个阶段,将排查摸底作为重要基础,摸清老年人需求、服务设施基础、运营主体意愿,对定价成本进行合理测算,保证起步平稳。在实施主体上,鼓励以养老服务运营企业、餐饮企业为主,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配餐送餐的中央厨房、配送平台、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农村以转型的区域养老中心为今年实施重点。目前,已建成2051个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养老设施中设置老年助餐点的约占50%;356个餐饮企业的889个餐饮服务场所直接提供老年助餐服务,占比43.3%;8个省辖市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参与服务,14个省辖市有中央厨房提供配送餐服务。农村已转型的279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多数均设置了老年助餐点。
坚持按效奖补,倡导有偿服务。在优惠扶持上,河南省确定的原则是省级补改扩建,市县财政补综合性奖补和就餐、送餐补贴。省财政按照城市老年食堂、老年餐桌和老年助餐点每个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农村老年食堂(老年餐桌)和老年助餐点每个5万元和3万元的财力算账标准,已下达补助资金1.86亿元,还将利用彩票公益金给予适当补贴,保证市、县两级在设施改扩建上少花钱。市级多数按照服务机构服务老年人次、价格、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发放综合性奖补,如平顶山对20家运营评价好的企业每家年补助10万元,多数市对每个运营点给予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运营补贴。就餐和送餐补贴多数规定由县级财政确定标准,集中解决失能、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对于非重点、非基本的助餐需求,绝大多数由企业自行以折扣方式给予适当优惠,通过引流其他人群以市场化方式达到收支平衡。河南省还提出了务实管用、可操作、可执行的优惠措施,比如,针对一些餐饮企业举办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不具备表计条件的,按照定量定比原则确定老年助餐服务的水、电、气、热用量。洛阳等市为养老运营机构配备公益性岗位,降低机构运营成本,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基层实践。在推进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过程中,坚持不搞“一刀切”,区别地区经济差别、尊重基层探索创新,鼓励在筹资机制、服务模式、优惠方式等方面由地方自行确定。如,信阳利用闲置公交车开设“幸福大巴”,解决没有养老设施点的小区居民助餐问题;漯河打造了公办国营连锁的“幸福食堂”;洛阳、信阳等6个市成立国有康养产业平台公司,直接参与助餐服务工作;郑州市大型餐饮企业思念集团利用集团旗下平台参与老年营养餐研发和配送;武陟、兰考、汝南、郏县等地农村地区充分发挥慈善助力养老作用,建立“个人掏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助餐筹资机制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