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标到国标,《规范》体现了科学实用与时俱进

时间: 2023-02-09 08:44   来源:中国社会报

谢 红

近日,《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出台,此次国标在2013年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我国养老行业飞速发展,特别是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及长期照护服务等迅猛发展的新环境和新形势,对老年人能力评估内涵进行了更精准的界定,主要突出了如下几方面的调整。

指标数量的调整。从2013版行标的4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修改为新标准4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其中,2013版行业标准中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调整为新标准中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中18个指标与2013年行业标准基本一致,修改指标主要包括:突出社区居家老年人和医养结合服务对象的能力特征,补充了如结合老年人上肢和下肢功能差异对能力的影响不同,二级指标设立了“穿/脱上衣”和“穿/脱裤子和鞋袜”两个二级指标;增加了用于区分社区老年人能力的工具性日常生活能力评估指标,如“使用交通工具外出”;考量到接受医养结合服务和长期护理服务的评估需要,增加“床上体位转移”条目;国标中突出了认知功能的内涵,二级指标中设置了能完整表达认知功能的8个二级指标,可以不借助其他工具独立对认知功能情况进行判断。

条目计分的调整。2013版行标中老年人能力评估计分方式由分别采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简易认知分量表、认知功能量表和成人智残评定量表4个维度分别计分,判定维度等级后,再进行组合形成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判定初步等级,这种组合工具计分法优点是简单,评估指向明确,是国内外早期进行综合能力评估较常用的方法。但该方法由于各个工具条目评分标准不统一,难以进行工具的信效度验证,对于综合能力的等级也难以通过数据模型验证其科学性。同时,受限于时代,部分条目评分过于粗糙,难以满足目前养老服务需要,如洗澡能力是老年人能力下降中非常常见、需要予以高度关注的能力之一,原有行标中使用的巴士指数,由于其研发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当时的服务提供能力仅为自己独立完成或需要他人协助完成,在原有行标中仅相应评为5分和0分两个等级,但是随着老年人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无论哪种养老模式的老年人,如何尊严、自主、自立地完成身体清洁,不仅在服务技术,还是在服务相关产品研发上都有了极大发展,因此,本次国标的条目统一采用Likert等级评分法,“0分”代表完全障碍,“1分”代表重度障碍,“2分”代表中度障碍,“3分”代表轻度障碍,“4分”代表完全正常,条目加和计分,总分范围0—90分,得分越高,说明能力水平越好,不仅能更加精准刻画老年人的功能特点,更便于与后续服务的衔接。通过条目权重分析后,结合部分条目对于老年人综合能力总分的贡献作用大小进行了分值赋分。同时,统一的评分方法还有助于后续对评估工具的信效度验证和综合能力等级的数据模型建立与验证,使得国标中的评估工具更为科学和实用。

老年人能力等级的调整。2013版行标中更多地评估机构老年人能力等级,故老年人能力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受损、中度受损、重度受损四个等级。但在国标中,一方面,充分考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特别是希望区分居家社区生活的老年人中绝对功能完好和伴随潜在风险的功能完好的老年人,以便更有针对性地提供功能维护和预防失能服务,精准利用养老服务资源;另一方面,为更好区别重度功能受损者的严重程度,便于与长期照护服务有效衔接,也对重度失能保障对象失能等级进行了再划分。因此,国标将老年人能力分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5个等级。

上述调整均基于养老大环境与大趋势发展需要,今后在贯标中通过不断实践的检验与优化,以确保国标能更好地助力养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作者系北京大学医学部护理学院副教授、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