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出台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以法治守护最美“夕阳红”

时间: 2022-12-26 09:03   来源:中国社会报

本报记者 姜雪芹 通讯员 沈 进

12月22日,广东省珠海市召开《珠海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体球网,就《条例》 内容及组织实施进行了介绍。《条例》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这既是广东省第一部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为主旨的地方性法规,也是珠海市首次开展养老领域立法,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据介绍,《条例》强化了政府部门工作职责,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体系,并明确民政部门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针对老年人关切的探访服务、助餐服务、医养服务等现实问题,《条例》提出推行养老服务专员制度,为老年人提供信息登记、服务引导、政策宣讲、志愿服务等服务;推进公共服务场所适老化改造,鼓励老年人家庭对其住宅和生活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并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设置长者饭堂、助餐点等,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集中用餐、餐饮配送等助餐服务,同时建立助餐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对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上门探访;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激励机制,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支持发展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为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倡导互助养老,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条例》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本市地方留成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的55%以上应当主要用于发展养老服务,重点支持居家养老服务,这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条例》还在推动服务可及和彰显湾区特色方面作了创新,明确要求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免申即享”制度,按照政策的实施范围和条件,通过信息化手段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现政策找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标准交流合作,探索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常住珠海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老年人享受该市居家养老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

发布会上,珠海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就该市目前的老龄化状况、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以及如何有效组织实施《条例》回答了记者提问。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珠海市全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已建成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06处,覆盖100%的城市社区、90%的农村社区。在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中获得“优秀”等次评定。

为了给《条例》实施积累经验,今年,珠海市民政局在香洲区试点开展集中运营管理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为在全市开展集中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制定出台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激励政策——《珠海市养老护理员从业补贴津贴管理办法》,通过“就业补贴”“岗位补贴”“技能提升激励津贴”等补贴方式,鼓励优秀护理员长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珠海市民政局将从完善制度建设、补齐设施短板、做好配套保障、建立服务标准等四个方面下功夫组织实施《条例》,切实提升居家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