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民政当先锋

时间: 2022-11-17 09:25   来源:中国社会报

湖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昌宏

党的二十大确定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进号角。民政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新征程中,湖北省民政系统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勇毅前行、勇当先锋、勇争先进,积极助力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持续兜牢民生底线、夯固安全根基。

聚焦特殊群体,着力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在增进民生福祉、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上作出新贡献

党的二十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孤寡老人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等作出重要部署,为做好新时代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新征程上,对困难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体,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确保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也不掉队。

进一步提高精度。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建好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定期对纳入防返贫监测系统的人员开展比对摸排,精准识别救助保障对象,通过动态监测和主动救助,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被动救助”向“主动服务”转型升级,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进一步拓展深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人民群众对民生保障的需求从生存需要向改善需要、发展需要升级,从物质需要向服务需要、精神需要延伸。民生兜底保障要围绕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统筹政策资源投向,实现以兜底保障为主向兜底保障和急难救助并重转变,以生活保障为主向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并重转变,以家庭保障为主向家庭保障和个人保障并重转变,以第二次分配为主向第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并重转变,为困难群众提供集物质保障、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于一体的综合型、多维度保障和服务,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化、社会福利普惠化。

进一步提升温度。忠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变成开心事、舒心事、暖心事。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帮助困难群众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

聚焦城乡社区,着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展现新作为

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踏上新征程,要把更多民政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到基层,做实建强城乡社区,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协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指导村(社区)深入开展“支部建在小区”等活动,全面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居民党员中心户”五级组织架构。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和活动的统一领导,依法依规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确保基层各类群众性组织和活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下转2版)(上接1版)

强化群众主体。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善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工作流程,推动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广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工作法,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群众,经常性开展民情恳谈、居民说事、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推进网上协商,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培育社区公共精神。优化城市社区规模布局,发挥群众才智,大力推进完整社区、智慧社区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群众身边实事、小事做起,提升群众自治能力。

强化多方参与。深入推进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着力培育壮大社区社会组织,优化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备案管理新途径,完善扶持发展政策措施。以项目实施为载体,推进志愿服务积分管理,促进社区公益基金发展,持续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活动,拓展多方协作平台。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面推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探索建立社区工作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融合发展机制,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

聚焦群众关切,着力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创造新业绩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优化基本社会服务指明了方向。养老、未保、殡葬、婚登等基本社会服务,关系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只能做得更好。迈向新征程,要主动顺应人口规模与年龄结构变化大趋势,谋定后动,谋定快动,抓紧健全完善覆盖人的全生命周期的均等化民政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关爱、婚有和谐、老有颐养、逝有所安的更高期待。

突出抓好“一老一小”。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发布养老服务清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重点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做实做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加快推动县域养老一体化。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联动响应机制,构建“家庭为主体、社会为补充、国家为兜底”的监护制度,汇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突出抓好“一白一红”。坚持殡葬事业公益属性不动摇,积极稳妥推进殡葬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覆盖城乡、规范有序、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殡葬服务体系,扩大殡葬服务供给,加强殡葬执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扩大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象范围,出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提升惠民殡葬服务能力。全面实行婚姻档案电子化,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大力推进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深入探索“互联网+婚姻登记”,优化网上预约功能,推进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便民利民。

突出抓好“一硬一软”。“硬”,就是服务硬件要齐全配套,为提高相关服务水平提供可靠便捷的设施条件。当前重点是大力推进街道(乡镇)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建设等。“软”,就是体制机制、服务体系、服务制度要完善,最大限度丰富供给形态,带动扩大就业和有效内需。当前重点是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增效、开展殡葬技能培训、提高婚姻登记机关国家3A级达标率等。